中电飞华可能遭遇小股东诉讼 被指违规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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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1:57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陆悦 发自北京 中电飞华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电飞华”)作出的中止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决定,正使公司陷入一场难以避免的股权纷争。 8日的临时股东大会,中电飞华并未提供如何清退非国资股东的方案,这也让两家小股
目前,中电飞华的股份构成为:国家电网旗下的三家公司共占67.31%,非国资的龙电集团有限公司和博纳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剩余的32.69%股权,共5家股东。 龙电方面的一位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大股东与他们之间一直缺乏必要沟通,现在的这项决议应该视为违法。 而占有更多股份的博纳德投资有限公司则更加言辞激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大股东国家电网公司临阵中止赴港上市,不符合《公司章程》30天预先通知的要求。 “根据公司章程,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应由中电飞华董事会先行开会审议,但中电飞华并未履行此项程序。”该人士称,为此,博纳德和龙电公司已聘请律师,准备起诉。 据了解,中电飞华原是北京电信控股的一家宽带业务企业,2001年由国电通信中心控股,随后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博纳德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和龙电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股东。 此前,这家主营电力线宽带的公司,已经在北京发展了数万用户,并计划2006年赴港上市募资12亿港元。 2月8日,中电飞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中止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议案,公司给出的理由是“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将影响公司经营运作和业绩,此举是为了保护公众股东利益。”虽然上述决议获得了公司主要股东的通过,但中电飞华两家小股东却同时表达了异议。 至昨日本报截稿时,中电飞华方面并未对如何清退非国资股东进行更多解释。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