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0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涉及兽药违规添加

海南10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涉及兽药违规添加
2020年08月10日 14:48 界面新闻

原标题:海南10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涉及兽药违规添加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203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涉及海口、三亚、琼海、洋浦、昌江、万宁、琼中7市县。

三亚第二市场钟晓丽鱼摊销售的海虾,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呋喃唑酮代谢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洋浦小马鱼摊销售的淡水鱼(泥鳅)、琼海嘉积王凤雅鱼摊销售的生鱼,检验项目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氧氟沙星可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三亚第一市场林溪雅淡水鱼摊位销售的黄骨鱼,检验项目孔雀石绿和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孔雀石绿可在鱼体内长时间残留,通过食物链可能对人体产生致畸、致癌和致突变等危害。我国明确规定所有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绿。

海口秀英范翠兰水产摊销售的罗非鱼,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食物,可能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

昌江石碌红姑海鲜摊销售的花甲螺,检验项目氯霉素和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国明确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氯霉素。

万宁万城朱燕蔬菜批发摊销售的韭菜、万宁万城李明庄蔬菜批发摊销售的韭菜、琼中营根伍世星蔬菜摊销售的韭菜、昌江石碌吴二女菜摊销售的韭菜,检验项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期食用腐霉利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图片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图片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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