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学新政或无社保要求

积分入学新政或无社保要求
2020年01月20日 04: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原标题:积分入学新政或无社保要求

  可选择其父或母一方作“家长方”

  东莞的家长们,非户籍适龄儿童2020年积分入学政策将有变化!东莞市教育局日前公布了最新版《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的方案中,积分入学取消了社保要求,成为加分项,同时还放宽了居住证要求。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公布的新版《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凡年满6周岁且不超过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其父或母一方作为“家长方”,按规定申请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居民,可直接为其适龄子女提出入学申请。而“家长方”是非东莞市户籍的,须符合以下条件:“家长方”是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依法办理居住登记;“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家长方”是外国户籍的,须办理本市有效《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符合上述规定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按照积分制入学政策规定,通过积分制入学方式,申请入读申请地所在园区、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享受政府学位补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和学位补贴的具体办法,按照东莞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新版积分入学方案有六大变化

  1.现行的2017版方案中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变为2020新版的“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 2020版方案中,只要申请人(即学生本人)为非东莞户籍,无论父母是否为东莞户籍,都可以参与积分入学。而2017版方案中,只有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为非东莞户籍,才能够申请参与积分入学。

  3.家长属于非东莞户籍的,积分条件由“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调整为“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依法办理居住登记”。也就是说,办理居住登记也能参与积分入学,社保由“硬性条件”变成了“加分项”,积分入学的条件大幅放宽。

  4. 2017版方案中,申请地只能是缴纳社保的所在镇街或者自有居所(房子)所在镇街。而2020版方案中,除了上述地点,居住证、缴纳税款所在镇街以及家长户籍所在地都可以作为申请。

  5. 2020版方案中,除“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以及“在本市居所情况”四个项目计算积分,其他加分项全部被砍掉。

  6.新版方案明确规定要先查询积分(家长自行查询)后,各镇街再公布学位数量,然后才是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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