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9名省部级官员落马 背后少不了“他”的功劳

2019年19名省部级官员落马 背后少不了“他”的功劳
2020年01月18日 23:06 国际在线

原标题:2019年19名省部级官员落马 背后少不了“他”的功劳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出的硬核反腐“大片”《国家监察》迎来完结,倒不尽的茅台、“数不清”的现金、千平“大院”、利益“大网”……随着案件令人瞠目结舌的细节一个个呈现在公众面前,除了跟着纪录片的讲述度过了惊心动魄、大快人心的五日外,片中所呈现出的问题和反腐成效也足以引发关注。

  2019年1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6万件,处分1.7万人。全年共有19个省部级官员落马,这背后都与一部法律息息相关。

  你知道《监察法》么?

  支撑起如此反腐成效的《监察法》其实是一部年轻的法: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3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揭牌,补齐了国家层面的监察机构,完善了中国特色监察体系。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改革。

  《监察法》的通过正标志着监察体制拥有了法律“名分”,监察工作变得有法可依。

  例如曾经常在反腐新闻中听到的的“双规”(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标准说法为“两规”)已变为“留置”,这标志着仅为党内隔离审查措施而非正式司法程序的“双规”被取代,这体现着《监察法》的出台正是监察由党规转向国法的重要变化。

  谁管?

  贪腐问题一定要管,可是谁来管?大多数人心里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有些问题在纪录片播出后才得以知晓,例如不了解国家监察体制在未改革前,案件办理过程中甚至会面临种种体制上的“障碍”。

  正如专题片第一集里提到的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海,他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在改革前由多个部门管辖,多头办理,互不通气,导致他的案子拖成了积案。

  《监察法》正式明确了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就是大家已经耳熟能详的“纪委监委”依法行使监察权。

  监察体制把行政监察部门、预防腐败机构和检察机关反腐败相关职责进行整合,全部由监委管辖有效解决了过去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改革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实现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

  监察体制改革后,仅3个多月就办结了这起拖了3年的积案。

  管谁?

  《监察法》这么厉害,究竟能管谁?

  《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利的公职人员。

  这个变化将监督对象从党员、干部扩展到所有公职人员,填补了过去党规党纪和行政监察之间的空白地带。这样的变化,很快反映在了具体工作中。

  吉林工商学院原副院长张国志曾经就妄图钻制度的“空子”,非国家行政机构工作人员、非党员的张国志觉得:“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也都是发文件的,我认为别人的事和我没关系。触犯点也是可以的,有侥幸心理。自己不是党员,可能约束上差一些。”

  然而当《监察法》出台后,“张国志”们“东窗事发”。

  《监察法》明确了六类监察对象,既包括公务员以及参公管理人员、受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还涵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教科文卫体等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只要依法履行公职,行使公权力,都被纳入监察范围。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使一些过去藏身于制度空档的违法行为,不能再逍遥法外。

  谁来管他们?

  民间有言道:“灯下黑”,“谁来监督监督者?”不是一个新的问题。

  中央纪委原第十纪检监察室副处长孟弘毅,在中央纪委工作期间,利用十多年的时间,逐渐地编织起了自己一个关系网,与一些商人老板交往密切,通过泄露办案机密来获取自己从未经历过的物质享受。

  落马后,孟弘毅讲:“实际上,我在编织自己的网的同时,也成为他们网上的一个结点,被他们编到了自己的网里去。”

  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曾在看到等待他的监督人员时想过:“很平静,我知道,早晚来临,逃不掉。”身为纪检监察干部,他们比任何人都清楚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性质的严重性,他们败给了内心的欲望,同时也表明监督体制的完善早已迫在眉睫。

  正如国家监察委主任杨晓渡所说,“监察委员会不是一个超级的权力机构,做的大量工作是日常‘拉拉袖子,提个醒’的工作,是监督的工作。”《监察法》中提出,要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

  谁来监督监督者,在《监察法》中说得很清楚:

  一是接受人大监督;二是规定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三是设立内部专门的监督机构,强化自我监督;四是明确了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的申诉和责任追究制度。

  此外,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还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关系。

  2019年,全国共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9800余人,组织处理1.3万人,处分3500余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50人。

  真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的“笼子”。毫无疑问,任何权力都要受到监督,监察权自然也不可能例外。

  专题片《国家监察》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展示出一案一总结、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的丰富实践成果,也昭示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深化以案促改、推进标本兼治的坚定决心。

  正如片中所讲:“腐败问题不是朝夕形成,激浊扬清也绝非一日之功。”合民心、顺国情,《监察法》的正式施行,无疑已为中国特色的国家监察体系赋予了新的强大力量,

  (文/王博雅)

  (资料来源:《国家监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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