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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科学家为何被逐出企业?

http://www.sina.com.cn 1999/11/01 14:21 南方周末

  前不久,中国企业界先后曝出了轰动一时的“倪光南事件”和方正“逼宫” 事件。

  中国的科学家为什么会接二连三地被逐出企业?笔者认为,根子在三个方面:科学家本身、社会导向、企业制度。

  其一,中国的科学家历史性地缺乏自我创业的意识,耻于言商,羞于经商。能够板凳宁坐十年冷,不愿创业甘为天下 先。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有可能我国科学研究的学术论文满天飞,但不会同中国的经济同步发展。

  科学家创业,是当今信息革命时期世界业界的主流,在世界上,最成功的企业经常就是从科学界孵化出的。

  科学家创业后,就拥有了自我独立的产权,而拥有自我独立的产权,是任何科学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在制度建设上的关 键。

  在中国,被企业逐出的科学家,几乎都是不拥有企业产权的科学家。其原因决不是他们不善经营,包括他们自己自谦 所说的,不善管理(世界历史上,也从来没有一个能够全面管理企业方方面面各种问题的企业家),而是他们不拥有产权。因 而,他们没有最大限度的决策权,或最终决策权;同时,他们也不拥有对企业职业化的专业人员的组配权。在此情况下,企业 发展一旦出现问题,他们就成了替罪羊,出现的问题就成了别人逐出他们的借口。一切仅此而已。

  同时,在中国一些企业中,没有被逐出的创业者,根本的原因也只有一条:他们拥有较大份额的产权。而在一些拥有 独立产权的民营高科技企业里,根本就不会出现科学家被逐出企业这回事。

  中国的知识分子要成功地创业,完全必须实现从技术人员或经营者,到企业所有者的转变。

  其二,至今,中国的经济改革在体制上没有充分保障科技人员的利益,没有给予包括科学家在内的全体民众以同等的 市场创业机会。不是说科学家都不想创业,实际情况是:目前在中国,科学家创业很难。资本准备条件很苛刻,对于工薪阶层 的科学家来说,非借贷无以实现;身分条件很限制:在职人员不得搞企业;申办周期太长,知识分子经常是等不起;申办费用 和各种后续吃卡拿要太多,科学家付不起;税收条件很严重,与国外企业也不是一个台阶;金融渠道很狭窄。其他不利性措施 还很多。如此背景下,科学家不是不想创业,而是不敢创业,创业不起。

  他们只好下海打工,或者要借资出海,借企下海。本来作为企业核心的技术创新是企业利润的基本来源,如今主创者 只有拿工资的份。而一些通过合法或不合法渠道拥有资金或渠道的企业,便趁机大捞一把,狠狠地宰了这些科学家一把。经常 的情况还是,这些拥有资金的企业多是些境外来的企业。得了资金,失了人才和技术,这该是中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最大的失 误了。

  现在,中国人创业门槛似乎降低些了,但至今还是没有实现国内与国外的同等待遇,尤其是实现国内与国外在市场准 入和市场运作条件方面的基本接轨。在国际经济高度一体化的背景下,这种状况每延迟一天,中国就损失一天。

  其三、中国的企业制度建设至今,问题还是相当严重,尤其是在产权制度建设上。很多的科学家被逐出的企业,属于 中国的所谓按现代企业制度模式建立起来的企业,乃至民营企业。但实际上,这根本不能算一个现代的企业制度,因为在其中 ,就完全不存在企业家与非企业家的职工相互间的合约。没有合约成立的企业,叫什么企业?

  中国现代企业制度的法律规定,有着许多抽象的管理条文,就是没有有关企业合约的条文。所以现在谈科学家离开企 业的问题,不是讲科学家不可以离开,而是如何离开。盖茨的合作创办人保罗·艾伦后来也离开了微软公司,但他一直拥有微 软9%的股权,并且由此成为世界前十位亿万富翁之一。所以,问题的核心是:科学家可以离开企业,但决不可以剥夺科学家 的产权,不管这种产权是通过先前的合约措施,还是通过后续的补救措施建立的。

  中国需要实业,但中国最需要的是建立的科学技术发展基础上的实业,建立在一个人性化基础上的合约性的实业,建 立在一个各方利益全面兼顾的平等发展的基础上的实业。中国需要建立在价值创造基础上的利益分配者,而不需要没有价值创 造基础上的利益剥夺者。如此的企业制度,才是中国企业改制与发展的基本方向。

  作者:丁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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