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晶晶 曹驰
近日,永泰能源违约一事有了最新进展。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后续进展情况的公告》(以下简称《违约后续进展公告》)显示,永泰能源正在加快资产出售,金融投资类项目已完成审计评估工作,正在与意向投资者接洽,其中包括出售持有众惠相互23%债权。
实际上,在2017年年底,众惠相互财产保险社(以下简称“众惠相互”)通过委外资金4000万元,认购了永泰能源2017年第七期短期融资债券,即“17永泰能源CP007”。而几个月后,永泰能源便爆发债务危机,“17永泰能源CP007”于2018年8月1日构成违约。
众惠相互于2016年6月获监管批复,由永泰能源等6家企业和李静、宋伟青等两名自然人作为主要发起会员,天云融创数据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536家企业和自然人作为一般发起会员,共同筹建。初始运营资金2亿元。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拟任董事长李静,拟任总经理俞伟。
2017年2月,监管批复众惠相互开业的文件中显示,其初始运营资金由2亿元已经变为10亿元。初始资金提供人变为10家企业,永泰能源提供资金2.3亿元,为众惠相互最大初始运营资金出借人。
开业的当年年底,众惠相互发布关联交易公告称,委托投资管理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恒泰众惠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恒泰众惠1号资管计划”)中,于2017年12月15日认购“17永泰能源CP007”,存续期限为1年的无担保短期债券,认购的债券发行利率为 7%,发行规模10亿元,发行人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 A-1,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到期债券。
众惠相互在公告中明确指出,“该笔交易在信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能够提高我社保险资金运用收益。”并称,“‘17永泰能源CP007’期限短、收益高,占我社资金运用比重低,收益主要发生在2018年,对我社本年经营情况影响较小,较高的债券收益有利于我社的健康运营。”
众惠相互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2017年度(2017 年1月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委外投资的“恒泰众惠1号资管计划”认购“17永泰能源CP007”,认购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投标利率区间在 6.90%到7.26%之间。
但是,几个月之后,永泰能源爆发债务危机,将众惠相互公告中所述全部推翻。
2018年7月5日,永泰能源公告称,公司发行的 “17永泰能源CP004”15亿元未能按期进行兑付,构成实质性违约。
永泰能源债务危机爆发后,其股票自2018年7月6日起停牌。同时,永泰集团持有的永泰能源无限售流通股约40.27亿股股数(占总股本的32.41%)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被冻结。
随后,“17永泰能源CP007”触发交叉违约已提前到期的公告显示,光大银行作为召集人,于2018年7月31日,召开了“17永泰能源CP007”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并于2018年8月6日发布“17永泰能源CP007”2018年度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其中,同意《议案一:有条件豁免违反约定的议案》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数额,未达到出席会议的本期短期融资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3/4以上,表决结果不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等规定的表决生效条件,导致“17永泰能源CP007”应于持有人会议次一工作日(即8月1日)立即到期,构成实质违约。
为了借款,永泰能源还将持有的众惠相互债权进行质押。
2018年7月9日,永泰能源公告称,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5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借款,以公司对众惠相互的初始运营资金债权(债权本金金额为2.3亿元)以及该等债权产生的利息、从权利、附属权利等提供追加质押。
为偿还债务,降低资产负债率,永泰能源2018年7月14日公布第一批资产出售计划,主要出售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部分金融股权,其中,包括了众惠相互的初始运营资金债权(债权本金金额为2.3亿元)。
最新《违约后续进展公告》显示,永泰能源正在加快资产出售,金融投资类项目已完成审计评估工作,正在与意向投资者接洽。
对于未来永泰能源如何具体出售众惠相互债券以及众惠相互如何应对“17永泰能源CP007”违约造成的后果,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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