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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万平案庭审直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 14:19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周 斌 丘慧慧

  山西晋中、深圳报道

  4月14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东莞金正”)董事长万平“涉嫌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案在此首次开庭。万平被指控两项罪名:挪用ST天龙600234.SH东莞分公司2700万元给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广东金正”使用;挪用广东金正3209.9万元购买东莞金正创始人杨明贵股权(详见本报2005年4月14日《金正“万平案”开审》)。

  晚上11点30分,当万平在休庭5分钟后被重新带上法庭时,万平61岁的母亲在其父搀扶下,掩面而泣,急速步出法庭。在此前,万平的父母一直在离审判区很远的旁听席后排就座。据万平亲属介绍,安排长时间未见到儿子的两位老人坐在后排,就是怕他们见到万平会激动,影响万平的情绪。

  审判长宣布,由于万平及其律师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和调取新的证据,合议庭在休庭的五分钟内讨论决定,此案延期审理,何时开审另行通知。

  这场从上午8点30分开始,直到晚上11点半结束,其间经过四次休庭,合计约8.5小时的庭审终于暂时落幕。

  不过,这场庭审只是开始,万平案的最终结论,显然还需要耐心等待。据法院方面人士介绍,距下次开庭审理,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2700万元与3209.9万元争议

  “万平案”开庭,还遇到两个插曲。法庭原本通知上午8点30分开庭,但是当包括辩护律师、万平亲属及众多媒体记者一干人等到达晋中市法院等候时,却被告知停电,暂时无法开庭,一个小时过后,法庭才恢复供电。而当天下午,原定三点钟开庭,也因为停电而拖延了两个小时。

  上午9点左右,一部日产“帕拉丁”警车呼啸而至,万平亲属蜂拥到路边,向车内的万平招手示意。

  法庭宣布带万平上庭时,记者见到了这位吸引了众多媒体注意的“公众人物”:身着黄色囚服,光头,精神状态相当不错。他频频点头,回应家属和朋友的挥手示意。

  庭审之中出现几次交锋,其中案件管辖权的归属问题是庭审激辩的焦点之一。

  在公诉人就万平挪用天龙集团2700万元资金的起诉提交证据时,杨力认为,按照公诉人提交的证据,上述2700万元资金分为1200万元和1500万元两笔,均在天龙集团的资金到达天龙东莞分公司帐内之后发生“挪用”行为,此前的行为是合法的,因此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在广东,因此管辖权应在广东而不在山西。

  公诉人则认为,由于犯罪的结果在太原,即2700万元的资金是由天龙集团汇出,因此本案的管辖权在山西。

  双方对此争持不下,最后审判长决定,由合议庭决定2700万元的管辖权问题,合议之后,审判长表示,日后合议庭会考虑这个因素,但是双方不得在此问题上纠缠。

  至于万平挪用广东金正3209.9万元用于购买杨明贵股权的指控,公诉人提交了三份主要的证据,包括万平补签的五份付款通知书,广东金正的记帐凭证和香港汇丰银行杨明贵帐户收到港币的凭证。

  杨力认为,在公诉人出示的资金环节中,只有付款通知和记帐凭证两个环节,中间并无票据表明这笔3000多万元的款项是通过什么渠道出去的,证据链条缺少中间环节。而且,只有香港汇丰银行杨明贵帐户收到港币的凭证,但是并无杨明贵本人的收据。

  关于3209.9万元的指控,在庭审即将结束时,还出现了一个小的高潮。

  庭审即将结束时,审判长问被告人与辩护人是否需要通知新的证人或者调取新的证据,杨力于是要求调取公安机关对3209.9万元报案材料及主要立案依据,法庭准许了其请求。但公诉人却表示没有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立案依据。

  杨力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和八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他表示,侦察机关在未经立案的情况下直接侦察不符合程序,因为这会涉及到公权和私权的问题,由于广东金正不是国有企业,它的资金调用应该在公司内部先查,如果公司内部认为,其调动资金合理,就不构成犯罪。

  可能是庭审时间过长的原因,在进入晚上的庭审后,控辩双方及被告人万平都显得十分疲乏。一个相当戏剧化的细节是:公诉人一度将一份田家俊的证词念为“杨明贵”的书证,经辩方律师质询,公诉人连忙解释是口误。

  而在庭审刚开始时精神状态不错,频频对公诉人提交的证据提起异议的万平,在晚上的庭审中显得相当疲倦,对大部分证据均表示“无异议”,主要由律师为其辩护。

  谁举报了万平?

  从2004年6月万平被拘迄今,关于金正“万平案”的说法有诸多版本,迷雾重重,记者在参加庭审及采访万平代理人王云等人的过程中,结合庭审当中双方的举证,了解到接近事实本身的过程。

  据庭审资料显示,2004年5月23日,山西省公安机关收到盖有ST天龙公章的报案材料,举报万平挪用资金。随后的5月26日,ST天龙的副董事长宋新梅也到公安机关举报万平挪用上市公司资金。

  2004年6月4日,万平应约在太原三晋大酒店与宋新梅见面,据公诉人提供的证词称,宋与万是“洽谈业务”,但是见面不到十分钟,万平即被公安机关带走。

  关于宋新梅的举报以及举报的时间选择,在万平律师看来有非常可疑的动机:早在2001年中至2002年底金正数码(即金正集团公司)从洽谈重组到正式接手ST天龙期间,突发的杨明贵“涉嫌走私事件”为此后的ST天龙内部割据埋下伏笔。

  杨明贵在2001年8月出走,这让当时金正数码的第二大股东田家俊充当了重组的实际操作人,并于2002年12月正式接管ST天龙,2002年3月田家俊出任ST天龙董事长。

  然而风云突变,2003年4月,杨明贵在国外约见当时的金正第三大股东万平,将其所持金正所有股权悉数转让给万,万从而以65.91%的绝对优势掌控了金正数码,并出任金正数码董事长。

  由此,金正内部出现了南北朝现象,即田家俊出任公司主体于山西的ST天龙董事长,但作为田家俊当时所代表的第一大股东金正数码,却掌控在万平手上。王云认为,正是田家俊当时的尴尬处境最终促使其与ST天龙第二大股东宋新梅站走到了一起。但田家俊此前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却对此矢口否认。(详见本报2004年7月11日《万平背后的那些人》)

  王云还表示,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可以解释田宋二人为何于5月23日举报万平。5月22日,ST天龙第一大股东金正数码向ST天龙发出有四名董事签名的传真件,要求在10天内召开董事会,而在该传真件提名的新一任ST天龙董事会名单中,没有出现田家俊之名——这意味着,此份名单如获通过,作为第一大股东代表出任ST天龙董事长的田家俊将位置不保。记者在ST天龙公开资料中看到当时即将召开新一任董事会的提示性公告。

  “因为担心失去对ST天龙的控制权,第二天田家俊就举报了(万平)。”王云表示。

  在庭审期间,杨力提醒合议庭注意宋新梅的“不正常现象”——在向公安机关举报万平后,又约见万平“洽谈业务”。

  在当天的庭审中,田家俊与宋新梅并未出现,而辩护律师曾经要求法庭传唤田家俊,就举报事项与万平对质,但未获法庭当场支持。

  据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情况,目前东莞市农行已经申请东莞金正破产,近日法院即将受理;而金正的供应商,深圳一家名为“汉海”的公司,也向珠海市中院申请珠海金正破产。

  久拖未决的“万平案”,是否会成为“金正”这个曾经辉煌的家电品牌以及上市公司ST天龙的墓志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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