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NIC诉3721案尘埃落地 法院判3721公开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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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 10:30 新浪科技 | |
新浪科技讯 10月20日上午9点,CNNIC与3721之间“侵害名誉权”案在海淀法院再度开庭,海淀法院正式宣布了判决结果:3721侵害名誉权成立,要求3721公司在其网站连续10天发布公开道歉声明,并承担本次诉讼费用80元。 面对判决结果,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的相关人士向新浪科技表示,虽然感觉判决结果还是“有点轻”,但对于CNNIC而言,毕竟是一场胜利,而这样的判决结果相信对CN 在判决结果中我们发现,围绕本次侵权案的争议焦点,海淀法院对于其中倍受关注的三点内容做出了裁决。 首先,法院认定北京3721公司负责人周鸿袆确实在某种场合发表了相关歪曲事实、误导用户的言论;其二,法院认为3721公司所宣称的CNNIC为“非法机构”的言论有失公正,认定CNNIC为合法机构;其三,法院认为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中心作为CNNIC的上属机构有权利主张本次诉讼。 6月11日,北京3721公司及其负责人周鸿袆由于涉嫌在媒体上发表歪曲事实、误导用户的言论,被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告上法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随着本次判决结果的宣布,纷纷扰扰的CNNIC、3721侵权案也将告一段落。(曹增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