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新浪和搜狐到底谁抄袭了谁的文章和图片?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但仍未进入到双方辩论阶段。
和第一次开庭审理一样,在昨天的法庭上,新浪和搜狐的代理律师都还是原来的6人。庭审一开始,法官先请新浪对搜狐的反驳证据进行质证,新浪认为已经在上次质证完毕,所以要求把意见放到辩论阶段。谁知这一点却引起了搜狐的强烈反对,搜狐的代理律师认为其 上次只是对新浪的37份证据的总体反驳,还没有就每份证据进行逐一的反驳,她认为新浪的37份证据“每一份都有瑕疵”。对此,新浪代理律师则说:“搜狐在故意拖延时间。”为了将事实调查清楚,法官让搜狐代理律师就最主要的问题进行反驳,搜狐代理律师说,新浪指出搜狐抄袭了553幅手机图片,但她却只看到了其中的392幅图片,她还请来一位证人证明涉案的手机图片是其员工创作。并且,搜狐再次当庭提出反诉,要求就新浪提出的553幅手机图片中的177幅作品反诉新浪侵权,此举立即遭到新浪的反对,新浪认为对方提出反诉不符合法律程序规定。
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后,新浪和搜狐的著作权之争还没有进入到辩论阶段。看来到底孰是孰非,还要再等待一段时间。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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