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不得通过微信和QQ布置作业

教育部:不得通过微信和QQ布置作业
2019年02月16日 00:46 新京报

  教育部:不得通过微信和QQ布置作业

  “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一则教育部针对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让“禁止电子作业”成为关注焦点。

  近段时间以来,教育部持续下达“减负令”,有关学校对学生及家长布置和提交作业的话题也讨论不断。不久前,浙江发布《加强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拟禁止学校使用APP布置作业,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地区。

  “妈妈,我今天留的什么作业来着?”自学校老师通过微信群布置作业以来,每到做作业时间,河北省某学校六年级学生晨晨都会习惯地向妈妈提问。

  不仅是布置作业方式,晨晨做作业的平台也转到了线上。

  如今,电子作业对中小学生来说越来越平常,“这种方式可以让家长随时掌握孩子的学习进度情况,并与学校一同督促孩子完成作业。”但晨晨妈也有苦恼,APP上的趣味“游戏”总会让孩子“流连忘返”,“我担心长时间使用对视力有影响。” 

  政策

  多地规范学习类APP使用

  针对全国政协委员此前提出的《关于停止小学老师用手机微信和QQ对学生及家长布置和提交作业的提案》,近日,教育部在官网上做出回复称:明确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或将批改作业的任务交给家长,避免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等现象。

  不久前的2月12日,浙江省教育厅联合多部门,发布征求《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告,明确严禁使用APP布置作业。福建省也曾出台明确规定:原则上不布置电子家庭作业,确有需要的,初、高中生每日电子作业总时间不长于20分钟并向学校报备。

  事实上,自去年起,儿童青少年电子产品使用就已成为监管重点。2018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教学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家长

  担心APP不良内容对孩子造成不利影响

  “孩子都处在被APP包围的大环境中,一味禁止不合适。”北京市海淀区花园村第二小学家长、校理事会理事长黄中表示。在他看来,信息时代成长的孩子,无法避免与各种APP“打交道”,学会健康使用信息化产品,如善用电脑搜索需要的资料,是新型人才必备的技能。

  也有家长支持限制使用学习类APP。东城区板厂小学学生家长陈女士认为,APP上的一些游戏甚至不良内容,会对孩子造成不利影响。回归传统的纸笔作业,对孩子来说是好事。

  近期,黄中对学校家长进行了一次不记名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过半数家庭安装有1至3个教育APP,有近三成家庭有3到5个APP。APP用途方面,有76%的被调查者表示用于完成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还有59.5%的被调查者利用APP学习其他知识,如英语口语等。

  对于纸笔作业替代线上形式,有43.8%的家长表示赞同,原因包括使用APP时间过长影响视力、孩子容易被APP上的小游戏吸引等。

  学校

  电子设备辅助教学不可避免

  实际上,学校早已启动教育信息化实践。记者了解到,在不少地区的中小学校里,采用APP布置线上作业、利用微信群等布置作业是非常普遍的做法。在教育信息化浪潮下,信息化技术及设备渗透到每一个教学环节,有不少APP进入校园,有些从教学场景切入,有些则从作业场景切入,例如“一起作业”(后更名“一起教育科技”)“作业盒子”等。

  “利用信息化设备辅助教学能够提高教学效率是毋庸置疑的”,北京教科院丰台学校校长张广利表示。在不少学校老师看来,教育信息化是大势所趋,利用电脑等智能硬件辅助教学已成为趋势,电子设备辅助教学不可避免,未来可能会更加频繁。

  不过北京教科院丰台学校很少利用电子设备布置和让学生完成作业。张广利称,原因是很难保证孩子正确使用电子设备,家长也很难随时监督。“电子设备和软件很容易分散孩子的注意力,很多自制力较差的孩子以做作业为名,看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东西。”

  除此之外,基于移动互联网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普及,几乎每个班级都建立了微信群辅助实现“家校共育”,不少老师会利用群聊发布作业、通知等。

  但这种方式也存在争议。朝阳区某学校一位不愿具名的老师表示,通过微信群等线上渠道布置作业有利有弊,一方面可让家长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学习进度,帮助监督孩子;另一方面也可能让孩子形成依赖,自己不记作业,不利于孩子独立自理能力养成。

  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校长郝玉伟认为,不同年龄段孩子的理解力、接受力不同,所对应的作业形式也应该多样化。只要有益于学生发展,各种完成作业方式都可以,不能抛开作业的作用和目的单纯谈形式。

  ■ 行业影响

  学习类APP将面临转型

  i-EDU教育产业投资人俱乐部高级分析师王妍认为,浙江省的相关意见如按照目前征求意见稿的版本实施,将对学习类APP中的工具类APP产生较大影响,尤其是“帮助老师完成作业分发和批改”的APP。

  近年来,应用市场上涌现了不少提供作业批改、自动生成试卷等服务的APP产品。“若浙江省的相关意见落地,提供相应功能的APP或将面临业务的调整。”王妍说。一方面,在线工具类APP切入场景或将向教育信息化方向转型;另一方面,在线工具类APP的业务更加丰富,习题辅导或课程培训或许会成为主要功能。

  事实上,对于学习类APP监管早已有之。去年年底,教育部下发《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学习类APP进校备案审查制度,“凡进必审”。

  随着多项政策相应落地,王妍认为,“技术是实现教育个性化需求的一种工具,将老师从更多重复的工作中解放出来,针对性进行教学,有助于更好地为学生服务。政府监管也是旨在规范相关APP的使用,让学生更健康地成长。如何充分利用好互联网为教学体质增效,是长期需要探讨的命题。”

  ■ 专家声音

  学习类APP不应禁用不如进行管理和甄别

  “因为担心学习类APP带来的负面影响而完全禁止,不免有些因噎废食。”教育部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修订组核心成员、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特级教师李维明表示。

  在他看来,教育APP能让学生随时随地进行碎片化学习。随着教育信息化节奏加快,将有越来越多的教育技术、教育产品参与到教学各个环节。目前看来,进入学校的学习类APP多以老师或教育部门推荐为主,学生自主选择空间不大。

  “学校引进这些APP,更多考虑的是如何实施教学计划,而不是从学生角度出发。”李维明认为,需要从顶层设计上规范APP进校园。例如,某个地区、省市基于当地的教学情况和学生水平有规划地引进相应产品,且与各个学科的课程设计有机结合,物尽其用。

  “从课堂步入社会,碎片化学习会更加频繁地出现在孩子工作和生活中,学习类APP的应用也将越来越深入。与其一味限制,不如多进行管理甄别,让更多优秀的产品为学生所用。”

  多部门近期发布的“减负令”

  ●2017年7月

  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生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有偿补课。

  ●2018年2月

  四部门发布《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提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等不良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

  ●2018年8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2018年8月

  八部门联合下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学校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教学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2018年12月

  九部门印发《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要求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新京报记者 方怡君 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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