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公司及戴威被列入“老赖”名单:限制乘坐飞机等

ofo公司及戴威被列入“老赖”名单:限制乘坐飞机等
2018年12月20日 17:04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12月20日下午消息,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的信息,12月4日,海淀区法院对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ofo运营主体公司)作出了“限制消费令”,限制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戴威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具体限制包括:该公司和戴威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的交通工具;不得在星级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等场合消费;不得买房买车旅游;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以下为限制消费令全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

  (2018)京7101执294号

  东兴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8年08月3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杭州货嘀物流有限公司请执行你单位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戴威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组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都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你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令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新浪科技公众号
新浪科技公众号

“掌”握科技鲜闻 (微信搜索techsina或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

创事记

科学探索

科学大家

苹果汇

众测

来电聊

专题

官方微博

新浪科技 新浪数码 新浪手机 科学探索 苹果汇 新浪众测

公众号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为你带来最新鲜的科技资讯

苹果汇

苹果汇为你带来最新鲜的苹果产品新闻

新浪众测

新酷产品第一时间免费试玩

新浪探索

提供最新的科学家新闻,精彩的震撼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