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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杂志:团购网站羞辱性大裁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8日 13:44  《法人》

  在各大团购网站经历席卷而来的裁员风潮之后,人们惊讶地发现,没有一家团购网站是通过正常的经济性裁员这个程序来实现“瘦身”的。这些急于缩减员工人数的团购网站为什么要绕着裁员制度走?

  文 本刊记者 马丽

  短暂的火爆之后,团购行业面临的是痛苦的收缩。

  高朋网(微博)、窝窝团、团宝网等一批中上实力的团购网站开始大规模裁员,以窝窝团为例,其CEO徐茂栋(微博)在10月14日的媒体沟通会上,确认窝窝团在全国35个五线城市开始进行“人员优化”,整体裁员幅度在500人左右。每个站点由完整的10-20人团队配置,缩减至仅保留2-3人做销售和商务。

  然而,公开资料显示,没有任何一家团购网站是通过经济性裁员这一程序实现“瘦身”的,而是纷纷选择以降薪、业绩不达标、调岗等各种五花八门的手段逼迫员工主动辞职,借此规避法律责任。

  裁员何以“非裁员”名义

  从法律专业角度说,所谓的裁员就是指经济性裁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向《法人》记者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企业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属于经济性裁员。

  “此外,法律对裁员的目的也进行了规范,主要包括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等情形。”曾身为《劳动合同法(草案)》课题组组长的常凯说。

  参照常凯的解释,团购行业实际发生的大批员工离职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裁员要件。

  在肇始于2011年7月份的团购行业裁员潮期间,劳动法律专家、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赵占领律师接到了各大团购网站数百名离职员工的维权委托。赵占领根据自己掌握的资料做了一份统计——“团宝、窝窝、高朋裁员的基本情况和法律分析”,从这份统计中我们可以看到团购行业裁员潮的概貌。

  统计显示,窝窝团自7月10日起发动的裁员涉及北京总部和全国各地30多个分站,据很多员工所讲,北京总部裁员70%以上,全国200多个分站有90%以上进行了裁员甚至整体撤站;团购洋品牌“高朋网”紧随其后在全国范围内大刀阔斧地裁员,高朋华南区各分站裁员比例最低的是33.33%,最高比例达84.21%;团宝网裁员初步统计超过250人,其中找赵占领维权的就有60余人。

  《法人》记者获取的最新消息显示,包括拉手、窝窝团、团宝、24券等在内的国内团购网站已开始了新一波的裁员。其中,拉手网(微博)第二轮裁员从国庆节后开始,裁员规模在2400人,而今年7、8月,拉手已做过一轮裁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外称,国内排名前十的团购网站,有70%都在裁,不裁很难熬过今年冬天。

  戏剧性的是,对于实际进行中的裁员,各大网站均不愿承认是在“裁员”。团宝对此的说法颇具代表性,2011年9月29日,团宝网公关负责人对媒体称,团宝网目前是根据考核而进行的人员调整,并不是“裁员”,同时她表示,团宝网人力资源方面是完全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进行。

  事实上,各大团购网站不约而同地以各种手段逼迫员工“自愿辞职”,以避开裁员的称谓。赵占领向《法人》记者介绍,具体方式有以调岗或降薪方式逼迫员工辞职;以不发工资、少发工资方式逼迫员工写主动离职申请书;以离职证明上写“被辞退”影响再就业为由诱骗员工写“因个人原因辞职”;以将员工考核评价存入人事档案为由强迫员工主动辞职等等。

  “现在团购网站不仅比赛裁员速度、裁员规模还在比裁员手段。裁员招数真是五花八门。但目的相同,都是希望规避法律责任,减少赔偿甚至不赔偿。”赵占领的微博揭露了团购网站不承认“裁员”的根本目的。而员工一旦在辞职信上签字,就拿不到任何补偿,也对其后的劳动仲裁、诉讼维权非常不利。

  裁员制度沦为花瓶

  除了对裁员定义做出界定外,《劳动合同法》还对裁员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常凯向《法人》表示,用人单位裁员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同时还要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用人单位要对被裁人员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关于裁员的制度设计是没问题的”,常凯说。但是这样的制度设计却被企业弃之不用。

  团宝苏州一位员工披露了其被裁经历。2011年9月8日早上,该员工在去与客户签约的路上接到公司人事电话,说有点事情找他谈,让其下午回公司。该员工下午4:30回到公司就被告知已被辞退。人事部的原话是:“公司昨天突然下发一个末位淘汰制度,你和谁谁谁都是这次淘汰范围内,而且是公司严格规定必须立刻离开4个人”

  人事部结算了该员工8、9月份工资和社保,告诉他“签个字就可以走人了”,关于补偿却只字未提。该员工质问补偿事宜,人事部人员陷入沉默,半天回了一句“总部只让我们辞退你们,没有提到赔偿的事情”。该员工拒绝签字,第二天公司做出妥协,可以让该员工留下来,参与下个月的末位淘汰,条件是这个月工资减半。

  其它团购网站被裁员工的经历与这位团宝苏州员工大同小异,大部分企业都没有遵守“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的规定,说裁就裁,被裁后马上就得走人,且一般公司不会主动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至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是否有被遵守,《法人》记者向团宝网、窝窝团等网站发去采访要求均没有得到回应。但是虽然没有直接证据,根据大部分网站拒绝承认“裁员”的事实,可以推定他们并没有履行报告程序。因为既非“裁员”,当然没有必要走裁员的报告程序。

  “裁员”遇冷是超越国情的规定还是另有隐情?

  裁员制度遇冷,团购企业纷纷绕着裁员制度走,是因为中国法律关于裁员规定超越国情还是另有隐情?

  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云庭律师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现行法律往往使得企业根本无法裁员,如果采取单个员工个别解除的方法,如员工不同意,仅从法律上来说,企业将毫无办法。如果采取裁员的方法,又需要向政府部门报备,向职工说明情况,不但耗时长,还会激化矛盾。”

  此前,游云庭还撰文指出,诺基亚(微博)、高朋、酷六裁员反映了中国《劳动合同法》对于裁员超越国情发展实际的规定使企业裁员手续过于严苛、繁琐,导致裁员的施行往往成为劳资双方矛盾的导火索。

  赵占领律师并不赞同上述观点。他认为,“具备破产重整、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等情形,企业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完全不用经过员工的同意,只需要履行法定的程序。虽然要听取职工意见,但不代表一定要采纳职工意见;虽然需要向劳动部门报告裁员方案,但这仅仅是备案而非审批程序。企业裁员时只要依照规定履行程序即可,并非完全做不到,只是很多企业因为没有法律意识或者存在各种顾虑而不愿意去履行法定程序、不愿意进行经济补偿,进而导致纠纷发生、矛盾激化。”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赞成后一种观点,“企业主要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无视法律规定。”常凯指出,中国法律对裁员的经济补偿标准非常低,与企业非正当辞退员工标准一样,而在国外一些国家,比如欧洲,裁员的成本是非常高昂的。

  在常凯看来,企业为了省一点钱、逃避法律责任的做法事实上是得不偿失,一旦员工打起官司来,这些钱不但要照样支付,还搭上了公司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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