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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告博客案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 14: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北京讯 (记者 赵琳琳 通讯员 李鹏) 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博客告博客名誉权纠纷案,昨天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40岁的沈阳将21岁的张明告上法庭,认为张明在博客专栏中使用“痴呆症者”“兽医”“贱骨头”等词语侮辱和诽谤自己,而张明则认为沈阳所说的那些侮辱性词语有一部分来自于沈自己的文章。案件昨日并未当庭审判。

  沈阳的代理人表示,从去年开始,沈阳在浏览网页的过程中看到很多署名“秦尘”的
作者所写的文章,文章里有很多用词和字眼对自己有侮辱性和诽谤性。而这个署名“秦尘”的博客作者就是被告张明。代理人表示,希望法庭判决张明立刻删除相关文章,在报纸和网站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

  张明在法庭上承认说,那些文章是他写的,但自己的行为事出有因。“我和沈阳是网上聊天时认识的,开始是他对我进行了攻击。后来我发现沈阳对互联网从业人员进行了很多攻击,我出于义愤写了那些文章,言辞可能有些激烈,但是我曾经3次在互联网上公开道歉,可是他一直无视我的道歉。”

  案件第二被告北京博客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昨日也有代理人到庭答辩,他们认为,作为博客业务的提供商,网络公司有义务对博客网上发表的文章及图片进行监管,但现在每天博客网上发表的文章有5万多篇,监管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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