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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回应网上录音事件 称闪电裁员不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 04:14 北京娱乐信报

  百度公司因为解散企业软件事业部(ES)而生出的裁员风波并未平息。网上广泛流传的裁员录音,和百度4小时裁员涉嫌违反劳动法的质疑,使这家网站备受关注。记者昨天采访了百度公司人力资源总监鲁灵敏,他表示裁员程序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网上录音是假的

  一个名为“百度裁员电话录音”的帖子这两天在各大网站上疯狂转载,引得无数网友竞相下载收听。“那个录音我觉得是非常可笑的,这个东西绝对是假的。”鲁灵敏说,网上所谓的百度污辱性裁员录音,说如果员工同意在内部调换岗位就把月薪从7000元变成600元等等内容,都是假的。“录音里边谈到的岗位,谈话的人,我敢肯定绝对不可能是百度任何一个员工。这个部门留下的员工,或者转到其他部门的员工,待遇并没有任何变化,公司里根本没有600元的岗位。我们已经向很多流传这个虚假录音的网站发出了律师函,包括某些门户网站。”

  闪电裁员为保护

知识产权

  为什么百度不选择让被裁员工一直工作到8月10日?对此,鲁灵敏解释说,高科技行业不像传统的制造型企业,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特殊性,企业的资产主要表现为无形资产,为更好地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企业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就要求员工立刻离开工作岗位。

  关于这次裁员的人数,有的媒体说近百人,也有的说54人。鲁灵敏说,ES部门总共有57名员工,被裁掉30名员工。

  裁员程序没有违法

  百度裁员,让员工在下班前四个小时内办完离职手续,离开公司,这种“快刀斩乱麻”的做法,也受到了非议,许多人认为其违反了“劳动法”要求的提前30天通知被裁员工的规定。

  百度的法律顾问天睿律师事务所华建明律师说,《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其实是允许单位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来要求员工立即离开工作岗位的。因为《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的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百度给员工的补偿是N+1,多出的1个月补偿就是这个赔偿金。

  华建明律师说,劳动法要求提前30天通知员工。百度的做法是,7月10日本身就是提前30天通知,但员工当时就离开工作岗位,今后的30天不用上班,一个月的补偿金,就是这30天的工资。

  对于报批问题,鲁灵敏解释,百度进行的是结构性裁员,而不是经济性裁员,本次是出于战略的调整而进行的一个部门的解散。

  百度被裁员工有人“惦”

  鲁灵敏透露,百度被裁员工已经有人在“惦记”着。一家总部位于上地的IT企业7月14日给他发来了一个传真,希望他能向自己的公司推荐百度的被裁员工。鲁灵敏说,“其他一些公司知道百度做这个动作的时候也给我发邮件说,听说你们的人都不错,希望能够把人推荐过去。”

  【不同声音】

  昨天,北京昌久律师事务所吕峰律师质疑称,如果百度进行的是经济性裁员,还需要依法履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程序,提出裁员理由和方案等。在获批之后,才能要求员工离开工作岗位,再进行对员工的劳动补偿。他说:“作为一个知名的上市公司,如果能做得对员工更加人性化一点,对企业的负面影响会更小。”(信报记者 贺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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