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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网上散布虚假、恐怖信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16:04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 简工博 通讯员 忻文轲)警方昨天透露:今年以来,上海公安机关侦破多起在互联网上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或以其它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均受到法律惩处。

  今年4月,网民高某在互联网某论坛扬言要对政府机关实施自杀式爆炸,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警方接报后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经查,高某自今年3月起,多次在互联网上散布
扰乱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4月29日,高某在某网站论坛涉及“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讨论中,编造、传播爆炸威胁恐怖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日前,高某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批准逮捕。

  今年5月,网民范某出于对所在公司行业规定的不满,在互联网某论坛中发表言论,煽动该行业员工罢工。警方调查认为,范某的行为已触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依法对其处以行政警告并罚款500元。

  今年2月,互联网多个网站上出现攻击政府机关的图片发帖,引起警方高度重视。经查证,网民朱某为泄私愤,利用自己拍摄的照片和网上下载的图片,采用恶意拼接、剪辑的方法捏造了上述图片,并在互联网上广为发布,误导网民。朱某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经了解,不少网民存在“互联网本来就是瞎讲讲的,又不当真”或者“恶搞在互联网上很流行,不算什么的”等错误想法。对此,警方正告: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对在互联网上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或以其它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将按照《刑法》、《治安处罚法》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编后 网上言论要合法

  随着互联网的出现,人们可以自由地把自己的言论传播到网络上去。网络在给人们带来发表言论、表达思想机会的同时,也出现了“滥言现象”,甚至“网络犯罪”。

  “反正大家都不认识现实的我,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许多网民正是抱着这种想法,在网上“瞎讲讲”,殊不知网上的言论自由和现实生活一样,都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如网上言论违反宪法、法律规定,同样将受到法律制裁。

  当前,除了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对有违法言论和行为的网站或个人要加大打击力度外,广大网民也要知法、懂法和守法,不在网上散布违反国家法律的言论,共同打造健康和谐有序的网络空间。

  警方调查网络安全

  本报讯(忻文轲)6月1日至6月30日,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信息网络安全状况和计算机病毒疫情调查活动。

  据悉,此次活动的调查对象包括本市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和使用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单位以及所有联网单位。调查活动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的方式开展。参加调查活动的单位可以通过新浪科技频道(tech.sina.com.cn/focus/survey_06/index.shtml),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和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www.antivirus-china.org.cn)的网站,在线填写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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