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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软件集团化运作 杀毒厂商被指流氓推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10:1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11日专电 (记者 顾洪洪) 2005年,“流氓软件”在电脑用户中激起公愤。此类软件会修改用户的浏览器、频繁弹出广告等,并且很难卸载,极大地干扰了用户正常使用计算机。

  据全国反病毒服务网、瑞星病毒疫情监测网的统计,“流氓软件”已经成为危害广大用户信息安全的又一新兴威胁。

  2005年6月,经过国家主管部门和反病毒厂商的联手打击,“流氓软件”泛滥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在利益驱使下,部分企业开始采用新的手段传播流氓软件,他们在上千种免费软件、共享软件、汉化软件里强制捆绑插件,用户安装这些软件后就会中招。

  由于流氓软件越来越趋于商业化、集团化,并且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产业链条。很多正规的软件公司和共享软件作者加入到流氓软件的黑色利益链条中来,这大大加强了流氓软件的传播能力。

  某反病毒软件厂商一边举着打击流氓软件的幌子,一边通过流氓软件、流氓网站推广自己的

杀毒软件产品。当用户上网时,就会频繁收到弹出式广告:“你的计算机可能已经中毒,请立即下载XXXX进行杀毒”。同时,当用户电脑上没装杀毒软件时,该厂商会强行为用户安装杀毒软件。

  在对“流氓软件”产业链的分析中,也能发现它的新发展趋势:

  一是在达到了一定的推广效果之后,有些厂商会停止他们的流氓推广。如某网站采用流氓软件推广一段时间后,现在已经发布了卸载自身的软件工具。这种情况多出现在网站的推广中,达到了预期的流量后可能会暂停这种流氓推广方式。

  二是在声讨声中停止流氓软件的推广,但大多数“从良”的厂商都是已达到自己的推广效果或者出于对自身名誉的重视。如被网络行业协会列为流氓软件的某软件,现在已经在安装时提示用户相关信息。

  但这些新的趋势并不意味着“流氓软件”产业链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目前的法律还没有对流氓软件做出明确规定,杀毒软件厂商只能在技术上提供清除措施,这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只有在未来法律做出明确规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也得到提高之后,流氓软件的泛滥才能得到根本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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