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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网.cn域名送大学生续:致新网一封公开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 15:08 ChinaByte

  新网:

  今天在国内某域名论坛里看到你们写的,标题“新网专注发展,不与无聊为伍”信件,为考证此事的真实性,我找到做你们新网业务的代理商朋友,同样,他们称,都收到了你们公司发的相同内容电子邮件。

  原文如下:

  尊敬的合作伙伴:

  您好!

  如大家所知,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域名注册和虚拟主机服务行业走向规范化发展的步伐一直较为缓慢,而最近发生的一起针对新网公司的 无聊攻击则再次延缓了这一脚步。

  如下是某媒体针对新网一项市场活动的质疑,《违反CNNIC规定 新网送个人域名送出“祸”?》,文章使用了非常扎眼的标题,称“新网 违反CNNIC规定”,并“送出祸”,而文章内容更是一派“贬损、幸灾乐祸和教训”的口气。

  本次新网举办的“.CN--新一代网络骄子”活动是一场以北京市大学生为对象的公益性网络知识普及活动,希望借此能推动广大学子对国内 域名的认识,所送的仅仅是域名的所有权。及至目前,活动仍在正常进行中,活动既没有受到CNNIC的质疑,也没有任何来自活动用户的投诉, 不知道文章所称的“送个人域名送出祸”的“祸”来自何处。

  作为一家规范运营、受CNNIC多次表彰和肯定的服务商,新网显然不至于公然违反CNNIC规定,而且,略微有些常识的行业人士都知道,即 使新网有意违反CNNIC规定,怕是也没有办法在CNNIC严格的注册机制下将个人域名的所有权登记为个人。

  显然,文章的始作俑者通过玩弄文字技巧,利用用户及媒体专业知识的不了解,杜撰出这样一篇滑稽可笑的报道,也再次暴露了某些行业 人士不集中精力于业务的开拓和提升,却纠缠于无聊的“行业内耗”的心态。

  新网自1999年成立以来,长期致力于通过规范的服务成为规范的互联网基础服务商,并致力于带动整个行业的提升和发展,为中国互联网 事业贡献力量,在这样的信念之下,新网提倡自律的行业空间,新网不会参与并纠缠没有价值的行业内耗,并将一如既往地展示规范企业的形象,并鄙夷各种无谓、无趣、无聊的丑恶行径。

  再次感谢您对新网的支持与合作!

  顺祝

  商祺!

  新网

  2005年1月06日

  作为你们多次提及的文章作者,善意提醒竟变成“没有价值的行业内耗”、“无谓、无趣、无聊的丑恶行径”等等,我没有想到。

  我先声明,为什么写这篇文章?

  当我在互联网看到《XINNET:万个国内域名赠送莘莘学子》这篇新闻时,我第一反应就是.CN个人不能注册,怎么能赠送给个人?

  看完新闻,我和域名行业一些朋友讨论此事。大家质疑,如果送.CN域名给大学生的两个结果:第一,就是域名注册者写大学生的个人名字,结果就是删除,新网将白白损失这些域名的注册费用;第二就是以公司或者学校为注册者注册这些.CN域名,但是域名的所有权就不是这些学生,那“赠送”从何谈起?

  当日,在和其它IT界朋友讨论此事时,他们又提到,到时如果真的新网搞了这个活动,又可以有新闻了。因为,第一,如果是以个人名义注册.CN 域名,那新网违反了CNNIC域名注册规定,到时新网会损失这些域名的注册费用也无法向已经使用这些域名做网站的大学生交待;第二,如果是 以公司或者学校为注册者注册这些.CN域名,那说明新网欺骗大学生,假送.CN域名,域名所有人其实是公司或者学校的新闻,到时同样无法向已经使用这些域名做网站的大学生作合理的交待。

  当时想到新网操作这件事情可能造成的后果,于是就写电子邮件向新网讯问此事,并提醒你们:个人不能注册.CN域名,搞送.CN域名给个人的活动是不是不太好等等的建议,可是你们没有回复我。讯问无果,于是我就把心里的想法投递给媒体,我想这样可以通过媒体提醒一下新网。

  可是真的没想到,只是自己对新网一篇新闻的个人评论,变成新网所说的那些“没有价值的行业内耗”、“无谓、无趣、无聊的丑恶行径” 等等。

  在此,本人再次郑重声明:这篇文章并不是你们说的“没有价值的行业内耗”,不是同行业间的攻击性文章,本人也没有就职于任何一家你们竞争对手公司,我只是个人。

  还有,新网在写给代理商用户的电子邮件里,写的“希望借此能推动广大学子对国内域名的认识,所送的仅仅是域名的所有权。”,你们说的是“所有权”(已经得到.CN域名专家解释:域名注册者才拥有域名的所有权,大家也可以到网上查询域名所有权定义),域名的所有权由.CN 域名的whois信息里注册者一栏来决定,注册者写的谁所有权就是谁,我想你们想写的是“使用权”吧?

  我只想说明的是.CN域名所有权的问题,写个人不行,那只有写依法登记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可是你们赠送的对象是大学生 ,是个人,域名所有权都没有,还有什么赠送之说?

  如果说是使用权(而你们之前的新闻里并没有说明,只是说送.CN域名),那想请问一下,如果你们的域名注册者写的不是你们,只是给你们用,你们愿意吗?

  为这事,我咨询许多从事域名商业活动的朋友。如果送你域名,但是只有使用权,域名所有人不是你,你要不要?所有的朋友都说不要。为什么?域名所有人不是自己,使用起来不安全也不保险,网站再怎么做大,域名也是别人的。要保证域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只能是域名的注册者是使用者自己(除非签订域名使用权转让合同,可是合同到期又如何,能完全保证域名继续使用?),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写这封公开信,我只是想说明.CN域名注册的事情,做为一个网络技术人员,我谈的只是域名注册政策等等,而你们却在给你们用户发的电子邮件里用了许多攻击性的词。当然,我现在所说的话,仍是善意的提醒。

  此致!

  敬礼!

    王鑫振宇

    2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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