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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犯著作权最高罚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 18:29 北京晚报

  本报讯 国家出版局、信息产业部上午举办《信息网络传播权行政保护办法(草案)》听证会,邀请各界人士对这部我国首个著作权网络保护办法展开讨论。该办法规定,网站服务提供者明知侵权而故犯或接到告知没有采取行动的,将被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张鑫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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