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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芝手提电脑事件”目前正在进一步扩大,中国消费者的不满已经使有关各方都不能回避他们所提出的问题:东芝为何给美国用户10亿美元的赔偿,而中国用户却只能得到一个“补丁”软件?东芝手提电脑是否有瑕疵?中国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真的不如美国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大吗?东芝的做法是对中国消费者权益的蔑视和歧视吗?中国消费者该怎么办?目前,日渐成熟的中国消费者们一面在表达着强烈的不满,一面在探究着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面对该事件引发的焦点问题,中消协和中国工商报今天在京邀请有关专家召开了“东芝手提电脑事件”座谈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巡视员何山认为,对中国和美国消费者的赔偿额不一样并非就是对中国消费者的歧视,关键是适用什么法律。我国的消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都可用以处理这一类案件。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梁慧星在援引了美国相关法律和中国相关法律后指出,中美两国法律在责任构成上是一样的,在“损害”认定上没有本质差别。中国的产品质量法中所称的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危险就是潜在的、隐性的可能,就本事件而言,危险就是可能造成对电脑用户的损害,如家庭主妇的菜谱丢了、银行的数据资料丢了等等。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法官也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家力认为,东芝产品存在瑕疵是肯定的,否则没必要给中国一个“补丁”。目前重要的是中国消费者用什么手段维权。他建议以中消协名义委托检测。 中国工商报副总编辑刘峰认为,在消费者维权意识提升的今天解决此问题,关键是事实的认定和法律依据。应引导消费者理性对待,依法维权。 中消协秘书长杨竖昆针对最近要求中消协代表消费者起诉的呼吁表示,依现行法律消协无此权力。但如果有消费者提起诉讼,要求消协帮助,中消协会全力相助。(本报北京5月24日讯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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