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保局作出初步认定圆明园铺防水膜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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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 09:28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昨天,北京市环保局对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水膜调查初步认定,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水膜工程未按国家相关法律做任何环评报告,也未通过市环保局的环保审批。但市环保局表示,工程是否立即停工还需进一步调查。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
该人士称,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水膜工程对周边生态的环境影响显而易见,但该工程从2003年开工到现在始终没有制订环评报告,更未申请办理环保许可证。按照新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该工程必须立即停工。 市环保局表示,因为该工程关注度很高,前期投资高达1.5亿元,还牵涉到文物、水务和园林等部门,所以还需2—3天的进一步调查才会有最终定论。 《京华时报》供稿 防渗不在“建设工程”之列 昨天,圆明园管理处就圆明园湖底铺防渗膜遭质疑一事正式作出回复,其中称: 圆明园湖是我国清代鼎盛时期古典艺术的杰作,是平地造山挖出的人工湖。数百年后,湖水干涸,多成平地。解放后,有关部门重新为圆明园人工湖里蓄了水,才再现了古典山水园林景观。圆明园环境整治湖底防渗工程就是为了保护环境立的项目,不属于“建设工程”之列。 近年来,圆明园湖面干枯时间每年长达七个月,导致大量水生物和草木死亡,2002年曾发生圆明园湖内有近7万斤鱼因缺水而死亡的现象。长春园荷花区严重缺水,使大面积荷花生长期缩短,甚至枯死。柳树等树木干枯致死的超过千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