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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紫檀 原定于6月1日推出的WAP资费标准被推迟了。 有关WAP的各种炒作似乎把无线上网的美好前景一下拉到了消费者的面前,但现实的发展应该让各种浮躁的炒作趋于平静。 三条腿走路 在今年《电信技术》杂志的第五期上有一篇文章,其中谈到WAP业务收费由三部分组成:通信费、互联网使用费和信息服务费。这不难理解,通信费是占用了通信线路,自然通信运营商有权收取这个费用;互联网使用费是占用了网络带宽;消费者要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当然得支付信息服务费。这三方面的应收费用,姑且称为三条腿走路。 资费标准如果按简单相加是这样的,通信费:政府有明文规定,手机通话费为1分钟0.4元,上网时按实际通话费计算;互联网使用费:参照中国公众互联网(Chinanet)收费标准为每1小时4元;信息服务费:目前还没有现成的统一的规定。这样进行一个简单的加法,用手机上网每小时的费用肯定大于28元。这样,用手机上网的用户每个月的通信费用将是一般人望而怯步的,千万别忘了还得加上每个月数百元的通话费和50元的座机费。 而目前用普通PC上网的费用是每小时5.6元。 由上面的简单对比,可以预见:手机上网的资费标准不会用简单的加法。那么,如何来确定这个费用标准呢? 从政府、运营商到用户,谁都不会否认,通信资费一直是用户和运营商争论的一个焦点,是政府左右为难颇为头痛的一件事。 制定手机上网费用的目标比较明确:这个资费标准要让经营者不吃亏,消费者用得起,整个WAP产业健康发展。关键是如何取得这三者间的平衡。 手机上网的资费标准无疑又是一道大难题,摆在了经营者、政府、消费者的面前。 经营者:智猪博奕 这是博奕论里面的一个著名例子。 博奕论,英文是Game Theory,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相互作用时候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的。换句话说,博奕论是有关一个主体的受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的影响,而且反过来影响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时的决策问题和均衡问题。 智猪问题讲的是:猪圈里有两头猪,一头大猪,一头小猪。猪圈的一头有一个猪食槽,另一头安装一个按钮,按一下按钮会有10个单位的猪食进槽,但谁按按钮就需要支付两个单位的成本。若大猪先到,大猪吃到9个单位,小猪只能吃到一个单位;若同时吃到,大猪吃7个单位,小猪吃3个单位;若小猪先到,大猪吃6个单位,小猪吃4个单位。如表一列出不同战略组合的支付水平。如第一格表示两头猪同时按按钮,因而同时走到猪食槽,大猪吃7个,小猪吃3个,扣除两个单位的成本,收入水平分别为5和1,其他情形类推。 这个模型的均衡是:大猪按,小猪先到等待,各得4个单位,多劳者不多得。 这在现实中应用是:小企业宜实行跟进策略。 这个例子旨在说明我们的经营者应该冷静思考,待时而动。因为国内的经营者给人的是闹哄哄的情景: 3月28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在上海、北京、天津、广州、杭州和深圳六大城市开通全球通WAP商用试验网; 5月17日,中国电信在北京正式揭牌,同日推出WAP网络平台; 5月17日,中国联通公司在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等20个城市同时开通 WAP商用试验网; 和这些巨人动作相伴的是一些年轻的网络公司,主要是那些ICP,也推出了自己的WAP网站。 欲在WAP市场一展身手的这些经营者都快马加鞭。伴着媒体的捧场,似乎谁一亮相都给消费者端出了一桌满汉全席。 争先恐后的背后若仅仅为了只是搭上这班车,那是大可不必的,因为市场的空间实在很大。经营者若和一些炒作的媒体一样赶潮流,轻率的作出决策,是肤浅的。 看看有多少人用手机上网了,看看有多少人用手机炒股票,看天气预报了,看看自己提供的信息是什么,看看上网的速度是否让人不心烦。 因为市场已不再是经营者说了算的市场,只是希望我们的经营者都是智猪。 寡头:竞争还是合作 寡头(oligopoly)是指那种在某一产业中只存在少数或几个卖者的市场组织形式。寡头间的行为相互不独立。每个厂商在作决策时都需要考虑其他厂商会作出怎样的反映,因为每个厂商的行为都会对该市场发生举足轻重的影响。若一个厂商通过降价来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会遇到对手们的反对策行为:如法炮制的降价行为或其他的优惠策略。 寡头之间的这种行为是不确定的:寡头间可能是通过合作的方式来共同谋取好处,寡头间密切配合,共同制订高价达到一种合作的均衡,这在没有反垄断的情况下是不会存在诉讼风险的,若存在反垄断法,则明目张胆的勾结行为是违法的,但在寡头间实行一种默契配合还是可以的;寡头间更多的时候会以非合作的方式来竞争,寡头们相互研究对方,预测对方的行为然后作出使自己利润最大化的决策。这仍然会遇到很多问题,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若寡头甲对寡头乙研究后给自己的产品制定了较高的价格,并且设想竞争对手会与之配合,采取跟进的策略,也制定较高的价格,而事实是寡头乙制定了较低的价格,则结果会使寡头甲的市场份额缩小。 由于寡头间策略的不确定性,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理想的模型来解释寡头间的行为。 通信业的巨头具备寡头的一些特征。 他们之间是竞争还是合作,关键是“永远的利益”。 消费者:静心等待 “维纳斯”计划、“女娲”计划、信息家电、政府上网、电子商务、e时代、移动互联、个人通信、无线上网等等概念在媒体的传播下让用户和网络之间具有了很强的亲合力。 当一些人在绘声绘色的描绘信息家电的时候,中国的老百姓多少是有些心动的;当今天又有一些人在绘声绘色的描绘手机上网的时候,老百姓的反应应该有所迟钝。 有点困惑的是:运营商们又被几千万的手机市场搞得心浮气躁,手机比起家电来,市场规模还小得多。 而消费者显得成熟了。 因为WAP对于最终用户而言,是给其提供个性化的通信服务。最终用户的愿望是通过某个简单易携带的通信终端实现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与任何一个人通信的目的,但为了这个目的,消费者并不是不计成本的。换句话说,消费者在乎的是便捷的通信,但这个通信成本一定要比他采用这种先进通信方式的收益来得小。 消费者,更多的是静观其变。 政府:引导规范 WAP的资费要经过政府部门的批准。 在WAP这个市场的诸多要素中,技术是个先导性的因素,WAP最初的发展壮大是在众多厂商联盟的基础上实现的。然而在诱人的市场前景下居然有这样的阴影:现在摩托罗拉服务器提供的WAP服务功能,诺基亚手机不支持。无线上网这个市场的迅速扩大和成熟需要技术上不断进步,政府有必要在经营者相互设置壁垒方面加以引导规范。 价格是把双刃剑,其中的道理很明显:价格高了,消费者不认同,这个市场肯定是起不来的。价格低了,不管是由于经营者恶性竞争还是政府意志带来的,都会使中国的WAP产业陷入困境。 政府的职责是:注重引导,加强规范,让这个新兴的、注定要急剧膨胀的市场快速、有序、健康地发展。 结论:市场当裁判 竞争是市场的基石。 在这里,我引用著名经济学家哈耶克的一段话,为的是更好地理解竞争这个概念: 对于竞争所持的最普通的异议中有一个说它是“盲目的”,这一点是很有意义的。值得重新提醒人们的是对于古代的人来说,盲目性是其正义之神的属性。虽然竞争和正义很少有共同之处,但值得同样称道的是,二者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我们不能预测,谁将是幸运的或者谁将受到灾难的打击;赏罚并不是根据某人对人们功过看法来加以均摊的,而是要取决于他们的才干和运气,这和我们在制定法律规则的时候不能预测执行这些法律规则将对哪一个人有利和对哪个人不利是同样的重要。并且,这也是同样的重要,因为在竞争中,在不同的人的命运方面,机会和幸运常常是与技能和先见同样重要的。 结论是:交给市场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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