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局立案调查小米公司虚假宣传

2015年09月28日16:41   证券日报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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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见习记者 黄荣

  9月28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此前青葱手机CEO谭文胜实名举报小米公司虚假宣传一事已有新的进展。据记者获得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的文件显示,该局已经决定立案调查处理。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在文件中表示,在接到举报材料后,经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小米科技责任有限公司涉嫌在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广告中使用“最佳”用语的违行为。根据以上核实的情况,该局决定予以立案调查处理。

  9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重点商品和服务广告准则、活动规范都做了明确规定,还加大了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惩治力度。新广告法规定,企业在宣传过程中将不允许使用最大、最低、独家等一系列极限用语。

  谭文胜在此前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举报小米的原因是小米的宣传存在不实之处。据其提供给记者的小米网站页面截图显示,小米公司的多款产品在宣传中使用了“屏幕之王”、“世界一流”、“最低”等词汇。谭文胜认为,“以上种种最终导致消费者在选购手机产品时非常容易被夸大、虚假的广告语误导”。(黄荣)

(附文件图)(附文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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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小米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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