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副秘书长:4G不能换回2G是霸王条款

2015年03月12日13:47   中国新闻网 微博    收藏本文     

  中新网3月12日电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刘敏日前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间时表示,从全国消费者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来看,电信业投诉大概占了整个投诉量中的第四位,主要是综合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资费标准不透明以及不公平格式条款等。

  刘敏,从全国消费者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来看,电信业投诉大概占了整个投诉量中的第四位。从消费者投诉情况看,电信服务领域的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一个是综合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如营业厅的服务窗口非常少,服务人员少,处理一个电信服务的时间比较长;还有如手机信号弱、易掉线、网络覆盖不好等,都属于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

  第二,资费标准。他表示,往往有的消费者认为,资费标准透明度低,没有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这个也跟电信的广告有关系,它的广告有的时候会造成消费者的错觉,导致消费者在资费标准选择上,选择了一些不一定适合自己消费的产品,给消费者造成一些消费问题。”

  第三,不公平格式条款。刘敏表示,这方面消费者反映比较突出的是2G、3G甚至4G的问题,“如在2G、3G网络升级到4G时,电信的营业场所会给你提供很便利的条件,卡很快就给你办好,你说我不想用4G,流量太快,我没有那么多流量,不需要这么大的流量,我也不想要这样的消费,我想换回2G、3G的时候,不行了,不允许,这种情况下这是典型的不公平的条款。”

  他表示,在不公平格式条款方面,也希望电信业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更多推出一些便于消费者消费的产品,更好地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同时对一些消费者典型当中提出来的霸王条款要及时加以纠正和改正。(中新网财经频道)

文章关键词: 中消协4G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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