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骚扰电话运营商不可推责

2015年02月15日09:48   法制网-法制日报 微博    收藏本文     

  新闻:不少市民有被骚扰电话“呼死你”的惨痛经历。近日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单位联合发布《2014骚扰电话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骚扰电话呼出量高达270亿通,相当于人均20.7个。从地区来看,广东成为骚扰电话最大的发源地,北京则成为“被骚扰”的重灾区,人均呼入量高出全国2.27倍。

  点评:不知道有多少个夜晚,我被骚扰电话及短信所吵醒,只得改变了夜间不关手机的习惯,而这个习惯本是为了远在家乡的年迈父母而保留的。可以说,骚扰电话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我的日常生活,我想肯定有很多人有着同样痛苦经历。

  严格说来,频繁拨打骚扰电话,属治安管理处罚法上的寻衅滋事行为,需要受到治安处罚。可是,这类违法行为往往异地开展,给执法带来了极大难度。除非对于那些涉嫌诈骗、非法经营构成犯罪的骚扰电话,否则借助公权力治理相关违法行为往往事倍功半。

  其实,公共通讯在某种意义上也属于“公共场所”,对于运营商而言,它们有义务提供安全可靠的公共环境。所有骚扰电话都是在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讯网络中进行的,即便是网络拨号也可以进行有效监控。骚扰者涉及滥用通讯权、违反法律,运营商也有权对之中断服务。可见,对涉骚扰号段进行限制、禁止通讯,不仅可行更为合法。

  在大数据时代,一些手机安全软件尚且能够根据用户举报打造骚扰电话黑名单功能。对于掌握更多技术、信息等各类资源的运营商,没有理由置企业责任于不顾,放任骚扰电话大行其道。这不仅是运营商对于普通用户的契约责任,更是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作者系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

文章关键词: 骚扰电话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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