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国内大型厂商的前手机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在中高端机型领域,目前,除了华为、中兴等企业生产的手机仅有部分自主研发的芯片,大部分的手机厂商比如苹果、三星、联想、酷派、小米,都直接购买高通芯片生产手机,其市场占有率有绝对优势。
这些生产商不得不接受高通价格或者专利费比例。因为,“如果有谁敢挑战它,可能被停止供货,停止合作了,或者其它方式搞你,没有人能承受得起。”
此外,在中低端芯片领域可以和高通达到分庭抗礼的联发科,也有大量的基础专利来自高通公司。
市场研究机构Strategy Analytics的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高通、联发科与展讯在手机芯片的市场份额分别为66%、15%与5%,英特尔三年来首次跌出前三。
前述业内人士所描述的“流氓行为”,则主要表现在高通的核心商业模式,也即专利收费计基础,以及过高的专利许可费。而高通本质上,是一个典型的靠专利权收许可费来盈利的公司。
这也正是中国发改委与高通谈判的最难点,会造成全球连锁反应的重点所在。
前述业内人士描述说,一般收专利费的方式是,如果你用了我的专利,就按涉及专利的部分作为计算比例的基数。比如你发明了一种电灯的照明方法,电灯的生产厂商如果用了这个专利,生产了电灯。根据谈判结果,将营业额的3-5%作为专利费补偿给你。如果你的专利是关于灯泡的,那么卖灯泡的时候才会给你付钱,也就是灯泡售价的3-5%。但是,灯泡外面有很漂亮的底座,最终整个灯需要100元。按照高通的方式,是按照100元的整灯基数来收取专利费。
具体来说,高通的方式是,只生产芯片,芯片如果只卖10美元,把芯片用在iPhone里面,最终手机卖出了600美元,那么需要支付整个iPhone的5%作为专利费。即便苹果手机还包括屏幕、摄像头、内存、GPS等其它功能。
“随着手机功能越来越强,价格逐渐上涨,芯片还是那个芯片,但专利费也涨价了,就不合理了。”前述业内人士说。
一个在业内广为流传的真实笑话是,某运营商高管在一个场合遇到高通全球CEO,对他提意见说,我觉得你们收专利费用的方式很不合理。将来汽车里面都需要有通信模块实现车联网,如果宝马车里面也用你高通芯片的话,我是不是就得把整个宝马售价的5%作为专利费交给你?
高通全球CEO略有所思,点了点头说,“理论上是这样的。”
高通公司于1985年成立时,还是一家比较小的创业型科技公司,这家公司研发了一套关键通信技术CDMA(码分多址),由于技术先进,成为了全球三大3G标准的基础。这就像树的根和主干,任何一个只要生产手机基站、手机的公司,涉及到的技术,都犹如这个主干上生发出来的枝叶,都得给它交专利费。
在3G时代,三个标准都是CDMA的。在中国,联通使用的WCDMA, 移动使用的TD-SCDMA, 以及电信使用的CDMA2000是CDMA的不同方式,都基于这个技术。高通因此蓬勃发展起来。由于手握核心专利,处于通信领域里面非常强势的地位。
一位运营商技术负责人对记者描述说, 当4G时代来临,全世界终于意识到,3G时代养了一匹狼,这匹狼太贪婪了。因此,到4G制定标准的时候,全球标准领域很快达成共识,坚决不继续使用CDMA,而换成另外一个技术OFDM。但是高通羽翼已丰,即使不用CDMA,它还是储备了很多其他专利。因此,在4G时代,虽然没有那么强势,还是拥有很多核心专利。
而且此时,其芯片产业也做大了。
高通只生产手机芯片,本来手机市场比较小,智能机的市场份额也小。但随着移动互联网发展,2012年年底,高通公司的市值首次超过了Intel。智能手机取代电脑,也成为第一大电子应用行业的基础领域。在中国市场,智能手机的主导地位也愈发明显,根据Enfodesk易观智库最新发布的 《中国手机市场季度数据监测报告2014年第2季度》 显示,第2季度中国手机市场(不含水货和山寨机)中,智能手机销量为10298万台,占比整体手机市场达到91.9%。
反垄断大势难违
虽然高通在全行业都如何让人恐惧,但如何找到证据对其进行反垄断执法,却是一个大难题。
2006年开始,日本、韩国和欧盟相继对高通提起反垄断调查,都在2009年有了结论,但最终顺利走到处罚阶段的仅有韩国。
高通的市场支配地位基本是毋庸置疑的,但难点在于如何认定“相关市场”以及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几种表现,包括垄断高价,歧视性定价。
第一财经客户端记者查阅欧、日、韩三国的公报发现,高通在全球的反垄断历程中,欧盟主要走的是反对垄断高价,最终由于起诉方撤诉,以不再浪费公共资源为理由,发布公告,终止了调查。
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主要确认了高通要求与其合作的日本电信企业免费向其授权专利,并不能互相起诉,要求高通改正,但程序还未走到最后。这属于非价格问题。
韩国对高通处以2.08亿美元的罚款。行政处罚公告指出,此案相当复杂且范围极广,调查要求有复杂的经济学分析和法律审查,因此调查和审议用了3年左右时间。
韩国对高通反垄断调查主要方式,是歧视性定价。韩国公平贸易委员发布的《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Qualcomm's Abuse of Market Dominance”)认定,存在两个相关市场:专利转让市场和芯片销售市场。
韩国调查发现,高通由于持有CDMA基础技术,CDMA技术授权和芯片市场领域具有支配地位的公司。高通通过以下行为排除了竞争对手:
(1) 高通公司是一个在韩国CDMA芯片市场明确的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公司,拥有该市场99.4%的市场份额。(截至2008年)
(2) 通过将其CDMA技术转让给手机制造商,高通对于那些没有使用高通芯片的厂商收取了歧视性的差别许可费。例如,对于使用高通芯片的厂商收取5%的许可费,对于不使用高通芯片的厂商收取5.75% 的许可费。
(3) 在将芯片销售给手机厂商的过程中,高通提供了有条件折扣,也即这些厂商必须满足对高通需求达到一定的比例。比如,一家公司采购的芯片中,85%来自高通,那么高通就会给予其3%的折扣。
(4)对于将CDMA专利授权给移动手机厂商的时候,高通通过合同保证,自己仍然能获得50%的专利许可费,即便相关的专利已经过了有效期。
“中国反垄断在具体案情认定方面,借鉴日韩、中国台湾的比较多。”一位了解内情的律师对本报记者说,“比如对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仅有韩国出了详细的推定前提指南。”
今年5月12日~5月16日,国家发改委价监局许昆林局长率团访问韩国,与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有关官员及相关专家学者举行会议。会议主题包括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反垄断规制和反垄断经济学分析方法及其应用。韩方有关官员和专家介绍了韩国的有关做法和经验。
此后,许昆林团队多次与韩国反垄断机构进行接触,9月4日,在与高通全球总裁德里克·阿伯利(Derek Aberle)第五次会面前,还出席了在韩国首尔举行的国际竞争论坛。
多位了解进展的反垄断领域的资深学者评论说,高通必定是这几次会面重点谈及的问题。目前反垄断执法领域,国际上相关执法机构彼此之间的信息沟通非常顺畅,也充满着合纵连横的意味。一般一旦某个重大跨国公司的反垄断案件在某个国家顺利判罚结束,这个判决相关的办案细节,便会迅速传递到其它国家,以便形成联合围剿之势。
时代的大潮也转向了更有利于执法的环境。在3G时代,全球主要的风潮,便是保护标准必要专利的知识产权权利人。但是现在,风潮已经转向集体向高通发难。
高通的专利许可收费模式,从出生开始,就陷入全球争议的焦点。
高通公司2013年财报显示,该公司的营收总额为248.7亿美元,其中78.8亿美元的营收来自于专利授权业务,占总收入的30%,值得注意的是,从利润表来看,专利授权业务所产生的利润占总利润的比例高于87%,达芯片业务的两倍之多。也就是说,专利授权业务以30%的营收占比,为高通贡献了高达87%的税前利润。
一位接近工信部人士对第一财经客户端记者解释说,高通的专利比较特殊的是,它的很多专利属于标准必要专利(SEPs), 也就是说,其他厂商在实施相关标准时不可避免地会使用到该类专利。
前述工信部人士继而表示,这些专利成为市场上的产品标准,比如CDMA标准,尤其是电信领域,标准化特别重要。这是由于如果一个产品不能和另一个产品互联互通,价值就很小。而实施这个标准的时候,是肯定要用到这个技术的,那么该如何定价,是否由高通来一口价? 如果高通去定价,出现了搭售,以及区别定价的问题,是不是一种垄断行为?
因为这种专利许可模式一旦发展进入极端,则会抑制执行方的成长空间。
在一个非公开场合,华为一位高层透露说,许可费是实施方最头疼,最难处理的事情,因为经常会遇到一个标准中有很多个权利人来找中国厂商收费。华为制造通讯设备或者手机,用了一个标准,标准里面有5~10个必要专利权人,每个人来找华为的时候,都说我要你销售额的1~5%,甚至最高的到7%。如果有10个人的话,可能把产品销售额的50%都给收走了。
“而这些权利人应该主要指高通,或是与高通模式类似的公司。”上述接近工信部人士评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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