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3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政法创新”评选分别产生20强。该活动由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深圳报业集团、 深圳广电集团、深圳市法学会联合开展,进一步配合了我市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发挥了法治文化引领作用,弘扬了法治正能量,在全社会倡导了崇尚法治、践行法治 的浓厚氛围。

  据了解,经过近一个月的组织提名和初步评选,近日出炉的20个候选事件和创新都是行政、司法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决定事项,直接推动了我市的法治进 程;同时又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是被社会广泛关注、产生良好效果的专项行动、专项治理。它们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正面效果,弘扬了法治正能量。

  即日起该活动进入投票阶段。主办方将按公众网络投票占60℅、评委会意见占40℅的比重,从候选事件和创新中推选出“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政法创新”。网络投票可登录“深圳新闻网”(www.sznews.com)或“法治深圳网”(www.szfzw.org)进入深圳2013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政法创新”评选活动专题,根据提示投票。最终结果将于今年3月中旬公布。

 
             (手机直接登陆http://m.szzf.org.cn进行投票)
投票时间: 2014年2月28日上午9点到3月11日下午6点

  初评入围名单如下:

  一、法治事件候选

  1、斑马线上的城市名片:“礼让斑马线,文明我先行” 活动让深圳更文明

  2013年3月以来,深圳交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礼让斑马线,文明我先行”系列活动。经过大力宣传、整治,“礼让斑马线、文明我先行”蔚然成 风,市区主要路口车辆礼让率超过80%,公交车、出租车礼让率90%以上,该活动树立了“礼让斑马线”的交通品牌,大大提升了深圳的城市文明。中央电视台 《焦点访谈》栏目对活动作了专题报道,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

  2、“沙井龙哥”终伏法:深圳最大“黑帮”覆灭

  “沙井黑帮”是建市以来打掉的盘踞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对基层腐蚀最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案中,共逮捕128人,冻结查封财产 总价值超百亿元,核实杀人、伤害、绑架等20余种罪行共93宗案件。2013年1月30日起,法院先后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对其中108人 予以宣判,其中判处死刑1人、死缓3人、无期2人,并处罚金2.84亿元。“黑社会”头目“龙哥”被判处无期徒刑。

  3、严打环境污染行为显决心:深圳首宗污染环境入罪案宣判

  2013年7月19日,深圳某公司员工丁某私设暗管,非法排放含铜、镍等重金属的生产废水,严重危害环境,达到了我国刑法“污染环境罪”的入罪标 准。该案经环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捕犯罪嫌疑人丁某,并于11月22日提起公诉。经过审理,宝安区法院认定 丁某犯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丁某有期徒刑8个月。该案是深圳首宗污染环境罪的刑事案件,开启了深圳加强环境保护、严打环境犯罪的新篇章。

  4、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全国第一个司法范本:深圳航班“诈弹”案

  2013年5月15日,王某给兰州、西安、北京、上海、乌鲁木齐、南京六地机场打电话,声称以上各地飞往深圳的五架航班有“炸弹”,造成乘客极大心 理恐慌,导致22个航班2670名旅客延误,直接经济损失近40万元。11月5日,深圳宝安区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作为《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全国第一个司法范本,该案的宣判为长沙、福州3起航班“诈弹”案的审 判提供了重要参考。

  5、为企业营造更宽松的市场环境:深圳改革商事登记制度

  2013年3月1日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标志着深圳改革创新史又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改变了现行以“营业执照” 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建立商事主体登记与经营项目审批相互分离的登记模式。通过改革登记事项与优化登记流程,解决了以往申办营业执照审批多、门槛高、效 率低、注册难等难题,进一步降低了创业成本,极大激发了市场和社会投资活力,带动税收、创业就业等大幅增长。自201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深圳市 新登记商事主体36.0542万户,同比增长152%;其中企业16.2975万户,同比增长116%,个体户19.7576万户,同比增长193%。截 至2013年底我市商事主体总量已突破了130万户。

  6、深圳司法判决站在了国际前沿:华为与IDC跨洋专利许可案

  深圳中院就华为诉IDC一案的审理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尤其是在标准必要专利FRAND许可和反垄断领域的司法实践,走在了全球司法创新的前列,向全 世界展现了深圳法官良好的职业素养。一审判决以后数月中,美国、欧盟多家法院陆续就类似案件作出裁决,高度认同深圳中院裁判的前瞻性和公正性,高度认可深 圳中院判决的观点和理念。最高法院将之誉为“标杆性案件”,《人民法院报》将案件推为“2013年度十大热点案件”,英国《知识产权管理》将2013年年 度案例奖(“Case of Year”)授予华为。

  7、深化改革的突破口:深圳全面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

  2013年12月3日,市委召开全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会议,市委书记王荣明确提出把加强法治作为全局性、战略性任务,把建设一流法治作为深 圳全面深化改革“突破口”,努力开创经济特区新一轮改革开放新局面。会议下发了《深圳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决定自12月起,分三个阶段 推进工作,力争到2015年底,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8、网络反腐有成效:依法查办网传“20亿村官”周伟思职务犯罪案

  2012年11月, 一篇题为《深圳南联社区村干部周伟思坐拥20亿资产》的网贴被国内外互联网及新闻媒体大量转载和持续报道,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和调查。根据市纪委移送 的线索,2013年1月24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南联社区工作站常务副站长周伟思立案侦查。2013年12月27日,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 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周伟思提起公诉,涉案金额达人民币5600余万元。

  9、慧眼识假案,救了无辜防了错案:市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一起贩毒假案

  2013年底,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现场缴获500克冰毒、表面上证据充分的毒品大案中,从一个微小的矛盾,穷追不舍,成功地防止了一起嫌疑人可 能被判处刑罚的冤假错案,从而揭开一起为假立功而内外勾结、人为构陷他人的毒品“假案”。日前,市检察院对赵某某做出绝对不起诉处理,3名涉案人员被立案 侦查。该案在习总书记强调“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的背景下,迅速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10、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实施

  《中医药条例》是我国实施新医改后,由深圳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中医药法规,对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使用中医中药,推动中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缓解看病 难、看病贵等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13年底,我市中医馆、中医坐医诊所共112家,其中中医馆53家,中医坐堂医诊所59家,2013年全年诊疗人次达 到约60万人次。

  11、创国际一流仲裁服务平台: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前海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前海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借鉴国际惯例,构建国际一流仲裁服务平台:引入以国际化理事会为核心的法定机构治理模 式,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来自境外;组建中国国际化的仲裁员名册库,180名境外仲裁员(占34.3%)来自28个国家和地区;制定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 仲裁规则,创建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境外人士以理事、仲裁员、调解员、专家证人和代理人等多种角色在前海提供专业服务,成为前海法治环境的一道亮丽风景 线。

  12、建立行贿犯罪“黑名单”: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挂牌成立

  行贿犯罪严重危害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2013年10月,深圳检察机关成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公开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 供查询服务。市检察院在继政府采购领域推进查询制度后,又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进该制度,至目前止共受理查询11546次。同时,建立快速查询机制,当日办结 查询服务177宗。这项举措为“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进入市场设置了“隔离墙”,进一步严格了市场的廉洁准入,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13、国内首部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府规章:《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实施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 共生的建筑。2013年7月19日,《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出台,要求所有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3年,全市已建和在建绿色建 筑项目130多个,总建筑面积超过1500万平方米;已有114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总建筑面积超过1100万平米,我市已成为目前国内绿色建筑 建设规模、建设密度最大和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绿色建筑创新奖数量最多的城市之一,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稳居全国最前列。

  14、鼓励“为善”、弘扬助人为乐的正能量:《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实施

  《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于2013年8月1日起实施,目的在于通过立法保护救助人合法权益,遏制救助行为中发生诬告陷害、恩将仇报的丑 恶现象,弘扬助人为乐的正能量。法规共10条,对救助人的保护作了三项明确规定:一是明确被救助人的事实证明责任;二是明确被救助人证明救助人加重人身损 害的责任;三是规定被救助人对救助人诬告陷害的法律责任。

  15、净化医疗环境:市检察院惩防并举治理医疗腐败

  在查办系列医疗腐败案件的基础上,2013年,深圳检察机关运用预防调查、检察建议和预防宣讲等措施,着力解决医疗设备、耗材、药品采购环节中的腐 败和医生拿回扣、开大处方等问题,促使医院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推动建立健全协议采购、委托第三方集团化采购、严禁医院直接指定药商等三大长效机制,隔离医 院与医疗设备、耗材、药品供应商的直接接触,着力构建预防医疗腐败的长效机制。

  16、控烟法治建设:《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即将正式实施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于2013年10月29日通过。《条例》目的在于进一步控制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降低吸烟率和二手烟的暴露水平,有 效保护不吸烟者合法权益,维护市民健康。《条例》增加控烟措施,规定将“12345”作为全市统一的控烟投诉电话,建立控烟日常巡查及投诉处理等制度、卫 生行政部门对全市控烟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定期公布。《条例》加大处罚力度,根据违法情形的轻重设立50、200、500元三个层级的罚款金额。

  17、规范房产交易秩序:检察机关查办房地产交易征税、转移登记环节“3.13”系列案

  2013年4月至6月,深圳市、区两级检察院反贪、反渎部门协作配合开展了针对房地产交易征税、转移登记环节职务犯罪的“3·13”专案行动。涉案 人员主要为地方税务部门、房地产权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和社会中介人员。该系列专案共立案38件44人,创造了我市检察机关自行策划专案行动的最好战绩。目前 大部分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部分案件已得到有罪判决。“3·13”专案的成功办理,有力打击了在房地产交易征税、转移登记环节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虚 开完税凭证、核准登记等犯罪行为。

  18、来了就是深圳人:居住证立法工作步入快车道

  2013年,市公安局在总结回顾多年来居住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居住证立法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的广泛支持。市人大将居住证特区立 法项目纳入了2014年度一类立法计划。目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草案)》已基本成形,年内有望颁布实施。新一轮立法工作,以构建全国领先的社会综 合服务管理体制为目标,着力提升政府在流动人口方面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保障全体来深建设者在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方面享有的权益,最大程度的便民、利民、 惠民。

  19、深圳餐饮最大罚单:原创超级牛扒有限公司经营问题牛肉领天价罚单

  2013年6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对深圳市原创超级牛扒有限公司经营的肉品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肉类的行为,经送 检测机构检测,发现样品存在瘦肉精成分“莱克多巴胺”。知名餐厅“超级牛扒”肉类被检出含瘦肉精,引起市民和媒体的广泛关注。根据该餐厅的进货台账,市场 监管局依法对该餐厅处以1219766.4元罚款,这也是深圳建市以来,餐饮行业开出的最大一张罚单。通过倒查违法源头,市场监管局查获大量问题进口牛 肉,涉案的部分经营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20、法治特区中的特区:前海法庭正式揭牌进驻前海深港合作区

  2013年9月13日,前海法庭正式揭牌。前海法庭立足商事审判职能,大胆借鉴世界先进法治理念和香港法治成功经验,探索“四位一体”(审判+管 理+服务+法律查明)法治创新方案,试行“独任审判+事实评议+港籍陪审+专业审判”的复合审判机制,努力打造“国际资本可以理解和信任的商事审判体 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截至2013年12月,前海法庭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62宗,其中涉外、涉港案件45宗,占72.6%。

  二、政法创新候选

  1、去法院行政化,强法官审判权——福田法院审判长负责制改革

  深圳福田法院在全国率先尝试审判长负责制改革,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选任审判长,将全院审判资源组建成40个以审判长为核心的职业团队,削弱原有庭长行 政管理职权,建立“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审判工作机制,确保独立公正审判。审判长负责制在审判权运行机制这一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 次问题上率先突破,在全国法院、政法系统产生了较大影响,受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政法委、中央司改部门关注。改革一年多来,福田法院同比上一年度结案数上 升31.21%,结案绝对数多出近万件;案件质量大幅提升,上诉率下降9.13%,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21.59%。

  2、全方位防范犯罪,让安全无处不在——深圳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

  市公安局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提出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动态化、信息化、全时空、全覆盖”的“立体化”概念。到2013年底,深圳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 系“六张网”(情报信息网、基础防范网、视频监控网、网络管控网、打击整治网、区域协防网)全面建成,组建群防群治队伍64万余人,全面推行“猫眼”工 程,形成了功能齐备、运作顺畅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防控效能日益凸显,全市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2013年,全市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9.3%,刑事警情 同比下降19%,八类严重案件同比下降28.7%,“两抢”、盗窃案件同比分别下降40.8%和22.2%。

  3、着力解决监督难——市检察院构建新型诉讼监督模式

  构建新型诉讼监督模式,是我市检察机关推进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改变诉讼监督薄弱局面的重要举措。该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搭建统一的诉讼监督平台, 实现对诉讼活动的全程、实时、公开监督。同时,建立配套机制,实现检察监督与侦查、审判、司法行政等机关内部监督的有效衔接,保证了检察监督意见的落实。 该模式的建立,有利于增强检察监督的刚性,是落实中央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精神的有益探索。

  4、政府购买、群众自治,专业服务、规范高效的调解格局——“福田模式”的人民调解全市推广

  2013年,深圳市司法局在全市大力推广以“政府购买、群众自治、专业服务、规范高效”为特征的人民调解“福田模式”,实现了对全市法院(庭)、派 出所、交警大(中)队、公立医院和劳动、信访等矛盾纠纷集中部门的全覆盖。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3836件,调解成功率 95.77%,其中,“福田模式”推广运作后调处矛盾纠纷近3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行政、司法调解和民事案件数量则相应下 降,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为社会服务、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难”的优势作用。

  5、信息诈骗的克星,百姓财产的卫士——深圳反信息诈骗专线惠及民生

  为有效遏制手机、短信、网络等实施的信息诈骗犯罪,2013年6月6日,市公安局在全国率先成立反信息诈骗中心,启动81234567咨询专 线,24小时为群众提供骗局甄别、心理抚慰、防范宣传及快速处置等服务。在通信、金融行业的配合下,目前,81234567直接劝阻10624名群众避免 被骗转款1.07亿元,帮助1574名受害人拦阻被骗资金1926.5万元,处置诈骗电话、银行账号44195个,有效降低了诈骗发生率、减少了群众损 失。

  6、深化司法公开,完善诉讼服务系统——深圳法院首开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2013年11月,深圳两级法院开通集“公开·服务·监督”于一体的一站式网络平台和电话热线平台。通过深圳法院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信息服 务热线,深圳两级法院向社会公开了审判流程信息、生效裁判文书和执行工作信息,向当事人公开了个案的审判进度节点信息和执行日志信息,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 的监督。通过身份认证,该网站还提供网上立案、诉讼引导、咨询帮助等四十余项司法服务。12368热线强化了对法官的约束,当事人通过12368热线反映 的信息,承办法官要在规定时限内回复,超过时间未回复将分别由部门领导、分管院领导直至院长亲自督办,初步解决了当事人与法官沟通难的问题。截至目前,深 圳法院诉讼服务网已共向社会公开5万余份生效裁判文书,12368服务热线接到并处理群众来电5200余次。

  7、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并举——深圳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为切实解决行政机关“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突出问题,2013年,我市率先出台了检察、监察联动监督机制,确立了联席会议工 作制度。覆盖市区两级166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关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全面运行,备案审查行政执法案件1469件,以涉及危害民生案件作为专项监督 检查的切入点,建议移送案件17件,监督立案17件。目前,我市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已被全省推广应用。

  8、创新家事审判方式,提升特区幸福指数——深圳法院创新家事案件审理方式

  创新家事案件审理方式改革是2013年市中级法院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创新举措,被列为全省法治惠民重点工程之一。该项改革旨在建立一套集治疗、矫 正、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力争让人民群众在家事案件审理中更好的感受到公平正义。其改革创新举措包括改进裁判文书样式、提升队伍专业化水 平、建立人身安全保护联动机制、试行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度、推行离婚证明、建立专业化的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队伍等,改革成效显著。

  9、实施楼长制,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十余万名楼长共建平安深圳

  我市大力推行的楼长制,通过扶持楼长自治组织建设、建立激励机制等手段,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业主、二手房房东以及租户参与社会管理的积 极作用,由他们担任楼长,协助做好治安防范、人口信息登记、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弥补了基层协管力量的不足,支持了平安深圳建设。一年来, 全市共选配楼长16.9万名,管理18.7万栋房屋,提供隐患信息65000余条,协助破获案件128宗,出租屋案件同比下降35.7%。

  10、打上激光二维码,财物好找不易丢——激光二维码技术在民生防范工程中运用

  南山公安分局自2013年5月起在深圳大学试点,免费为师生的贵重物品打印个性化标识的激光二维码,包括平面和弧形的物品,相当于为个人财物标注专 属“身份证”,主要用来防范侵财犯罪。持有人可通过官方指定渠道查寻信息找回丢失的物品。自试点以来,深圳大学偷盗案件显著减少,治安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11、案件管理科学化的深圳模式——深圳市检察机关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

  深圳市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探索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设立专门的案件管理部门,开发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案件管理软件,制定配套规章制度,打造了集 “管理、监督、参谋、服务、评价”职能于一体的业务协调枢纽,逐步建立了一套案件管理新机制,被誉为“体现了管理科学化的深圳模式”。全市8年来共21万 件案件全部纳入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网上管理、网上监督,利用网络规范办案、接受同步监督。2013年,以深圳案件管理软件为基础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全 国24个省推广运行。

  12、勇于直面体制顽疾,破釜沉舟自我革新——深圳中院分权、集约、阳光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

  法院执行难、执行乱是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破解执行难,深圳法院改变“一人包案到底”的办案模式,创造性地将执行权分解为执行裁决权、执 行实施权、执行监督权,由不同部门分别办理,改变了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同时,针对分权有可能带来的效率下降问题,在全国首创了“鹰眼查控网”、“极光集 约系统”两个信息化、集约化平台,使财产查控工作和事务性工作的质效成几何级数增长。同时,以执行监督专管体系和执行公开网保障执行工作的公开、透明。 2013年,“鹰眼查控网”共查询到财产数962924项,人员查询1390项,机场布控396项,边控965项,冻结金额9.6亿元,实际扣划金额 6.6亿元。

  13、“足不出院”审疑犯,公正效率两相宜——南山区创建远程视频提审、庭审系统

  远程视频提审系统是南山区检察院将科技成果用于办案的创新举措。远程视频提审系统首创于2011年10月,实现了检察官“足不出院”就可以完成对关 押于看守所的轻刑、认罪犯罪嫌疑人“点对点”的讯问工作。2013年初,南山区检察院、南山区法院紧密协同,将原有系统升级为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这两套系 统对提审和庭审实现同步录音录像,有效防止刑讯逼供,节约了诉讼时间和成本,庭审效率比传统模式提高一倍以上。

  14、家属会见不必奔波劳顿,律师会见也可远程预约——公安监管部门推出“一中心两平台”

  深圳作为流动人口大市,绝大多数被监管人员家属会见被监管人面临千里迢迢奔波劳顿之苦,同时,新刑诉法修正案出台后,律师会见量大幅增加。为有效解 决“会见难”题,急民之所急,公安预审监管部门推出了“一中心两平台”,即依托“深圳市政府在线”,搭建“深圳市公安监管场所网上便民服务中心”网站,以 网站为接入口,加载“家属、律师网上会见预约平台”两大模块,实现了公安监管场所会见工作网络化、远程化、视频化。家属会见可远程视频,律师会见可远程预 约。

  15、简易民商事案件审理提速——深圳法院首创“门诊式”庭审制,推行“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裁判文书改革

  2013年,深圳两级法院在全国首创了“门诊式”庭审和“令状式”裁判方式,将全市三分之二的案件纳入“快车道”。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 大、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简易民商事案件均可适用速裁程序。通过“门诊式”庭审、“令状式”裁判的速裁模式以及“要素式”庭审、“要素式”裁判的速裁模式 两大程序创新,市民打官司最快可一天搞定,打官司如同看门诊一样便捷。该机制推行以来,法官人均月结案约50宗,审理期限和诉讼费用均实现减半。

  16、淡化行政色彩,强化检察功能——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

  建立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通过对内设机构进行合理调整,对运行机制进行科学设计,对行使权力进行全面监督,实现检察职权的科学配置。在彰显检察官司法 属性、强化检察官职业保障、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等方面取得突破,增强了检察官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提高了检察效能和公信度。改革中,下放各类办案审批权限 189项,赋予办案专员相应案件处理决定权和对团队的领导、管理权。2013年公诉人均办案量比改革前提效67%,诉讼监督一改历年来手段缺失、监督薄弱 的状况,工作数量呈几何式增长,成效显著。

  17、“阳光执行”,实现看得见的公平和正义——罗湖区法院开通执行公开网

  罗湖区法院建立以执行公开网为枢纽、程序性事务集约处理、执行节点精细化管理的全新执行模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全程公开所有执行案件的节点和信 息,实时播报每个案件的执行进度,实现执行全程公开。建设“网上执行局”,实现网上服务、办事、监督、执行、管理功能。提供全部办事指引、常用格式文本、 执行案例、执行专业的法律法规,当事人可直接网上提交证据资料,表达诉求。执行人员也可在网上送达有关文书,通知有关事项。设置“正义举报”和“协查通 告”等平台,公布未履行债务名单,号召社会公众积极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

  18、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罗湖区检察院创新检察长同级监督“3+3+1”模式

  “3+3+1”模式是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为规范检察长权力运行而创新的监督体系。具体包括案件决定权、人事管理权、财物支配权等“三项监督内容”,决 策监督、流程监督、评议监督等“三种监督方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特殊作用的“一个监察保障机制”。该监督模式中,通过“三项监督内容”与“三种监督 方式”的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纪检监察的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确保了检察长权力运行的科学、民主、规范。

  19、创新财产刑执行方式,提高刑罚执行效果——深圳监狱首创减免罚金刑和代缴财产刑模式

  深圳监狱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实施了罚金刑减免制度。针对悔改表现突出、确实无力缴纳罚金的服刑人员,可由监狱申报、法院裁定减免罚金,避免他 们因无力缴纳罚金而失去减刑机会,给予他们改造希望。同时,深圳监狱与深圳、东莞两地法院建立财产刑监狱代缴模式。服刑人员缴纳罚金无需再麻烦家属,监狱 依申请汇总后代缴。该模式被服刑人员称为“绿色通道”。此举对于破解财产刑执行难问题,提高财产刑执行效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和谐高效化解纠纷,便利快捷减少诉累——南山法院互联网民事纠纷调解中心机制

  南山区人民法院率先在国内设立了专门的互联网民事纠纷调解中心,妥善、快捷地化解矛盾纠纷。相比传统民间调解及诉讼裁判方式,网上调解可以节约诉讼 成本、缩短处理时间,同样具有司法确认力和执行力。截至目前,中心已有效地化解纠纷近700件,为相关企业节省诉讼开支近百万元,促成企业间达成合作项目 数十项,社会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