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宽带反垄断:专家建议深入了解消费者诉求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0日 19:0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郭宇靖、任峰、张舵)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正对中国电信(微博)与中国联通(微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的垄断进行调查。消息一出,网友拍手叫好。电信行业被斥垄断已不新鲜,这些巨头运营商所收取的各种费用一直饱受争议。专家指出,此次调查意义重大,有关部门应将调查范围扩大,深入市场了解消费者诉求,使企业经营更加诚信。

  反垄断之剑指向电信巨头 网民拍手叫好

  国家发展改革委9日表示正在调查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若认定垄断,两家相关企业将被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的1%-10%的罚款。

  在北京一家民企上班的市民小姚说:“电信运营商被斥垄断一点都不意外,多少年了对他们的控诉终于有了点进展。”小姚表示,自己家用的是电信网络接入,一直感觉价格很贵,但又没有其他可选。他说,尽管不新鲜,但中午听到这个消息时仍觉得“大快人心”。虽然不指望能查出什么实质结果,但也希望能惊起一些波澜,给这些“大块头”企业一些威慑。

  不止小姚一个人拍手叫好,众多网友也纷纷在网上留言,表达自己的切肤之痛。其中有网友开始晒自己所在地的网费:“上海电信ADSL2M,1年1800多元,杨浦区”“长春5M包年1000元”,讨论声此起彼伏。截至9日22时,新浪微博中已有超过14万网友参与讨论。在网上发起的一场近万人参与的投票中,有96%的网友认为电信、联通存在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

  此外,消息一出,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股价应声而落。中国电信由9日中午收盘时的每股4.98港元降至最低4.67港元。中国联通由中午收盘时的16.62港元降至最低15.60港元。两家公司股票最低跌幅均超6%。有分析师称,市场对该调查的反应十分敏感,也间接说明了这次调查的力度不一般。

  中国电信2010年年报显示,2010年有线宽带用户净增1002万户,增幅达18.7%,用户总量达6348万,有线宽带接入收入为541.27亿元,同比增长15%。这高额的收入背后,有多少与垄断有关不得而知。记者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网上查询到,北京地区目前1Mbps带宽ADSL包月费为119元,中国联通512Kbps带宽ADSL包月费120元。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认为,消费者不知道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具体成本,但一个普遍的认识是,在电信基本设施已建成后,随着用户增长,收益增加,产品的价格就应该逐步下降。

  电信消费维权为何久拖不决?

  宽带接入问题并不是个例。近年来,在电信领域,双向收费、资费套餐、月租费、停机保号费等问题饱受消费者诟病。然而,上述大部分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对此,邱宝昌认为,反垄断法虽然是一把利剑,但其调查实施的难度很大。以美国为例,其反垄断法出台多年以后才得以实施。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反垄断调查难度大,需要许多部门协同参与。

  从法律层面上看,消费者针对垄断行为进行维权不存在障碍。问题在于,与大企业相比,消费者个体力量过于弱小,且诉讼量大、成本高,即使提起诉讼,也难以取得效果。作为单一的消费者,如果因为企业垄断行为的小额损失而诉诸法律,往往消耗大量精力和时间成本,所以他们不愿意采取维权行为。此外,由于人数众多且分散,消费者不容易组成统一的组织,形不成合力,在与企业的诉讼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某种程度上,企业也利用消费者不易抱团的弱点,对一些“霸王条款”无所顾忌。

  因此,专家认为,面对垄断,消费者组织或团体应抱团进行公益诉讼或共同诉讼,使企业为自己的垄断行为进行民事赔偿。让垄断既面临行政处罚,也面临民事赔偿,使其垄断行为无利益可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此次调查让消费者看到了解决问题的曙光。有网友称,发展改革委此举“值得叫好,有利于改善中国的市场环境,对改善互联网创业环境也有帮助”。还有网友表示,期盼反垄断调查能够从电信部门扩展到石油、电力、自来水、金融等部门。

  邱宝昌说,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调查,预示着反垄断法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终于要发挥效用,其意义十分重大。

  专家建议引入竞争

  邱宝昌认为,目前国内存在垄断情况的行业不只在电信领域,处于实质垄断地位的企业也不只两家。相关主管部门对其他领域存在的因垄断而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也不能放过。如果这次调查能取得效果,对其他企业将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专家认为,目前以电信、联通等为宽带市场主体的格局在中短期内难以改变,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仍有巨大优势。在市场不能充分竞争的情况下,政府应出面引导价格,维护运营商和消费者的正当利益,既要避免重复建设,也要减少垄断利润,协调好新老运营商的竞争关系。

  针对公众质疑的上网成本问题,虽计算比较复杂,但面对社会质疑,运营商作为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应该向社会公示成本中料(原料)、工(人工)、费(管理费用)的构成,政府则应该做好监督工作。从长远看,政府应促进不同接入方式的竞争,从而促进互联网普及率的提高。

  专家建议,各地方根据不同情况对互联网接入服务都应有各自的指导价格。比如可以规定上限,随着用户上升,服务价格应该呈现下降趋势,以此来维护用户公平交易权和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邱宝昌说,对企业而言,不要为了牟取暴利,通过垄断方式干扰市场,应该诚信经营,选择合理的盈利点,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对相关部门来说,应深入市场、深入企业、及时了解消费者诉求,建议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消费者进行举报,并对垄断行为及时查处,确保市场公平;消费者也应提高维权意识,一旦发现垄断行为,应向有关部门举报。

分享到: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