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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实名制备受公众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5日 10:07  长江商报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近日答复省政协委员汤镇业相关提案时透露,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手机实名登记制度的法律规范,正等待国务院审批。(6月4日《广州日报》)

  治理“信骚扰”是个伪命题

  上网需要实名制、买火车票需要实名制,就连网民们的“自留地儿”博客和论坛也有人说需要实名制。毫无疑问,在某些人看来,实名制就是一剂“万能解药”。可是,实名制真的有那么神吗?

  但就目前已经实行实名制的一些行业来说,并未起到“标本兼治”的作用。民众对实名制呼声最高的当属铁路运营方面,可是铁道部运输局长张曙光近日却表示“ 火车票实名制可能会造成严重堵塞”。除此之外,银行业的实名制没有根除不良信贷,杭州网络实名制也遇到了网民们的冷落。

  在某种程度上,垃圾短信的泛滥更多是由于移动运营商疏于监督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所导致的,如果将管理和制度方面的这种缺失转嫁到普通用户的身上,未免有些得不偿失、顾此失彼。所以,在根治垃圾短信这一问题上,我们需要的是制度的渐进和法律的完善,更需要电信运营部门在技术手段上的完善。

  马青争(山东济南 教师)

  应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

  在笔者看来,此次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拟推行实名制规范,应该可以看成是对《个人信息保护法》加快立法进程的倒逼。对公众而言,唯有出台能切实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手机实名制的施行才会有底线保障。对相关部门而言,没有《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支撑,勉为其难施行的手机实名制,遭遇公众的抵制情绪不说,其实际施行效果恐也难以承载乐观期待。

  在个人信息被盗用、滥用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其积极效用,不仅仅局限于能否助推手机实名制走进现实的单一层面。在兜售房主信息、股民信息、车主信息、患者信息等大有形成产业链趋势的情况下,《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关乎公众方方面面个人隐私的保护,关乎商业环境和治安环境的净化。可以说,《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宜早不宜迟,相关方面应该珍视此次实名制依赖的倒逼提供的 “机遇”,让公众声音作为博弈重要一方,促使法律尽快出台。

  李记(河南郑州 媒体人)

  实名制的责权倒挂之忧

  手机实名制首先要解决服务成本转移这一难题。成本如何公平分摊于电信运营者与公众之间,并非简单的加减题计算。电信运营者是否会以增添收费项目的途径,将成本转移至消费者身上;消费者为手机实名制付出的时间、精力等耗费,又是否属于纯粹的无偿奉献——上述问题如不得以解决,手机实名制就可能在电信运营者手中,从面向大众的平民化服务异变为价高质低的创收来源。

  另外,公众在受到隐私泄露等伤害下,也有权享受足够的权利救济路径。公众要厘清隐私泄露究竟是不可抗拒的外在原因(如犯罪分子通过黑客技术偷窃),还是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存在严重漏洞、甚至人为操作所致?一旦出现因手机实名制内在缺陷所导致的信息外泄,公众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及时获知并取得相应补偿?这需要做实公众在知情、监督、投诉、索赔各个环节的权利,降低公众救济成本,避免手机实名制成为电信运营商的单向收益而与公共利益无关。

  毕舸(广东东莞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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