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北京国纲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辉
9月18日10:30,起诉北京网通垄断的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代理律师北京市国纲律师事务所张立辉做客新浪网,聊“区别对待非北京籍用户 北京网通被指歧视行为违反《反垄断法》”以及“预付费用户不能享受北京网通平等服务”等话题。
8月1日上午,《反垄断法》实施首日,李方平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交了诉状,起诉北京网通公司利用其垄断地位违法对预付费用户实行差别待遇。9月16日,该案已经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正式立案。
这可能是已知的全国首起正式被法院受理的反垄断诉讼案。
嘉宾简介:
李方平,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从1998年6月以来就在北京长期工作、生活,是户籍在外地的“北京新市民”;
张立辉:北京国纲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诉北京网通垄断一案的代理律师,同为“北京新市民”。
以下为聊天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我们今天非常高兴请来了李方平、张立辉两位律师。两位律师请向网友打声招呼。
李方平:各位新浪的网友大家好,很高兴跟大家一起聊天交流。
张立辉:各位新浪的网友大家上午好。
主持人:李律师是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从1998年6月以来就长期在北京长期工作、生活,是户籍在外地的“北京市新市民”,欢迎你北京市新市民,您为什么会对自己有这样一个称谓呢?
李方平:因为以前马英九在台湾老说我是新台湾人,不管你先来后到我们都是台湾人。我就这样说,大家既然在北京工作和学习,认同北京,不管你先来后道,也都是北京人。但我是后来的,我应该是新北京人,或者是北京新市民。
主持人:我们昨天进行了一个调查,有78%的网友遇到过办理电信业务时遇到过因为户籍问题差别对待的情况,我们可以变相理解,大概有将近八成的网友也是属于北京市的新市民,或者是某某市的新市民。张律师,您既然选择代理了李方平这个案子,您对八成的新市民现象怎么看?
张立辉:首先我非常有共同的感觉,因为我也是其中之一,我也是从外地来这里工作将近五年时间。我家里的电话也是预付费的,我跟李律师一样有同样的感受。所以,我非常乐意代理这个案件。歧视在任何地方、任何民族的社会都是不应该存在的。所以,我非常愿意代理这个案件,争取好的结果。
主持人:李律师,您是从什么时候萌发这个念头?首先说一说我,我在搬入新房之前是一年前,我也是一个北京市的新市民,当时我打电话申请网通装宽带遇到过类似的情况,首先是预付费,其次你的网速只能被限制在512K,您是什么时候萌发这个念头?当时我是选择打一个10060的投诉电话。
李方平:当时我就问为什么有这样的操作程序,有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但是他们的解释很苍白,说是上面的规定。但是这样的规定我也知道,是延续了以往国有企业或者是国有垄断企业的惯性思维,你来做我的客户,以前你是不能做我的客户的,因为你是外地,像1997、1998年以前外地人是不能装电话的。现在给了你装电话的权利,本身好象就是给你的一种待遇,现在我们规定北京新市民是作为一个必须预付费电话,好像他认为没有什么,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差别待遇其实一方面是构成一种歧视,从8月1号《反垄断法》出台以后,实际上还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规定,没有法定的理由对不同的客户实行差别待遇。
主持人:您最早是什么时候感受到差别待遇的?
李方平:应该说从装电话开始我就开始跟你一样,首先是预付费,有两种方式,要么需要本地身份证的人担保。第二种方式,你就需要预交500块钱的费用。当时我们找人也不好找,也能找得到,但是考虑到你找本地户籍的市民,他们就会考虑到时候欠费了怎么办,他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所以,很多人是不乐意的。我们也不好求人家,就预付费。当时来讲预付费实际上是一种相当好的政策,也就是外地人可以装电话了。
主持人:当时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李方平: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新市民的逐渐流入,要求平等、同城待遇的要求也增加,因为我们在这里工作,也同样纳税,为什么我们不能装电话,或者装了电话为什么有差别待遇。从去年开始,我一直跟网通交涉这些事,但是他们的答复因为局限网络平台的设计,网络平台是这样设计的,后付费、预付费,现在没法改造。
主持人:昨天两位的提案也受到了网通高层的高度重视,网通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左迅生先生在出席股东大会后的发布会上表示,预付费制度主要在于控制风险,不涉及垄断行为,用户投诉涉及网通提供服务,需涉及控制风险举动,并不涉及垄断行为,亦不会构成大影响,但他会密切关注有关事宜。
我们跟北京网通进行沟通,预付费用户是无奈之举,主要是之前有很多外地用户欠费。另外,外地用户实行预付费并非强制性的,只需要北京市户口人员做担保就可以为后付费。您对网通的解释如何理解?
李方平:找一个人做担保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好像你是低一等一样,你开通一个电话还要找人担保,本地户籍的市民还是跟他们还是有所不同,好像我的资信各方面要强于新市民,给这些新市民的感觉,有一点不公平的待遇。北京联通其它的电信行业以前也是这样操作,但是随着客户的不断投诉,他们对计费平台做了调整,也都统一了。要么大家都是预付费,要么就是根据您的VIP,你打的多,你的诚信好,随着一年以后或者是多长时间以后,大家都是后付费,没有必要根据户籍做这样的区别,如果可以根据户籍进行区别,是不是城乡之间也可以做这样的差别,农村人信誉就更不好,支付力就更低,要交1000块钱预付金。这个东西是说不过去,也是不合理的,更是违法的。
张立辉:我觉得以户籍作为一个标准来判断是否诚信的人支付费用,这是没有必要的。企业可以防范风险,但必须是合法防范,公平地对待每一个消费者,而不是以歧视的方法。所以,这个理由需要一个前提和假设,这个假设我认为外地户籍的人一定比本地户籍的人更不讲诚信,这肯定是不能接受的。
主持人:张律师,你们为什么要起诉北京网通垄断,而不是起诉北京电信或者是北京铁通垄断呢?
李方平:我介绍一下,我有一位同学装了网通,他装了网通,整个他们的促销活动、业务推广,没有先付费和后付费之分,因为他是先进入北京,为了抢夺市场,尽可能地吸引更多的新市民去装他的电话。如果你搞了这样的歧视待遇,大家就更不认可你。可是因为在北京固话领域,或者是宽带领域,竞争还是不充分,造成网通迟迟不改变自己的动作。其实这样的诉讼已经发生多起,从2004年开始就有这样的案例,比如最早大家都知道王海起诉、陈海律师也起诉过,我是去年起诉,今年又起诉,影响性的诉讼已经发生四起。但是直到目前还没有改变,新的《反垄断法》出台,已经有一个扫清法律上的障碍,法条明确有这样的规定,我们觉得现在应该到了再一次起诉它的时候了。
主持人:从表面上看北京的电信市场至少有网通、电信、铁通以及其它一些小型的运营商涉及固话或者是宽带的接入服务,我们有什么数据表明网通在这个市场上是垄断地位呢?
李方平:至少我们了解到,它在固话领域,在整个北京市场是超过90%以上。因为固话又跟宽带直接相关,它的宽带可能没有达到这么高,但是一般小区用的都是网通的固话。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在本区域构成支配地位,这个支配一般而言只要超过50%就是支配地位,如果达到90%,显然具有了垄断的地位。
主持人:其它相对弱小的运营商,比如北京电信、北京铁通有没有类似的政策区别对待?
李方平:我们问过的没有,而且他们在北京的市场基本上是属于可以忽略不计。
张立辉:跟这个事情密切有关的《反垄断法》的概念是,属于市场支配地位。我们谈到这个问题,网通达到了90%以上。《反垄断法》19条明确规定哪些情况下属于市场支配地位,第一个是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业务达到二分之一,也就是50%以上,肯定构成了。如果涉及两个经营者,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达到三分之二也可以构成。这样我们认为北京网通在固话以及相关的宽带这个领域,构成垄断应该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 欢迎参与调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