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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新闻发言人谈重组和人员划转进程(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6日 23:43 新华网
延期发出股东通函不影响中国联通重组进程 中国联通新闻发言人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联通延期发出股东通函可能造成整个交易延期”问题指出,中国联通宣布由于本次CDMA出售和与中国网通合并交易十分复杂,工作量很大,将延期发出交易的协议安排文件以及股东通函。此举不会影响中国联通相关重组进程。公司管理层有信心按照6月2日在香港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的预定安排,在9月底前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中国网通与中国联通上市公司的合并工作以及出售CDMA业务与资产的工作目前正在按照原定计划,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监管框架下稳步推进。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和收购守则的规定,有关联通和网通的合并建议的协议安排文件应于发布公告后的35日内寄出,两家上市公司合并以及CDMA出售的股东通函应于发布公告后的21日内寄出,但是由于本次交易十分复杂,工作量很大,涉及合并的两家公司需要足够的时间准备监管规则要求的财务资料和配合法院聆讯日期,对于CDMA出售也需要在框架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商定详细协议的细节和过渡期安排。这些工作在规则规定的21日内无法完成,因此需要推迟通函发出的时间,属于大型交易的正常安排。 延期发出协议安排文件以及股东通函的安排在最初的交易时间表中就已经确定。目前,两个交易在预定时间表下稳步进行,整体时间表并未推迟。中国联通表示有信心按照6月2日在香港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的预定安排,在9月底前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联通重组有关人员划转和融合工作尚未开始 中国联通新闻发言人针对联通重组人员划转和融合问题时指出,联通、网通仅是就合并建议进行了公告,合并最终完成的前提条件是后续双方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并且获得香港法院的批准以及必要的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在合并完成之前,网通红筹与联通红筹仍然是两个独立的上市公司,人员融合还没有开始。因此,近日社会所流传的所谓人员融合调整原则,是没有依据的。 另外,C网出售交易月初发布了框架协议公告,交易最终完成的前提条件是后续双方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并且获得必要的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有传言提到“中国联通总部将调往中国电信大约240人”“中国联通已有人员调往中国电信”。目前,中国联通一部分人员作为C网联合工作组的成员,为配合中国电信做好C网接收的工作,仅是借调到中国电信工作。有关人员的任何合法变动,只有在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以及取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后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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