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给“信骚扰”念“紧箍咒”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0日 16:45  深圳晚报

  -手机用户:有办法主动屏蔽骚扰短信

  -短信群发商:有利规范行业优胜劣汰

  -广告商:希望“一分为二”看待广告短信

  -法律人士:应尽快立法令监管有法可依

  本报记者金柱报道 垃圾短信已经成为滋扰公民通讯自由的社会公害。长期以来,饱受垃圾短信之害的市民除了抱怨两句后把这些信息删除,剩下的也就只有无可奈何。如今,立法遏制垃圾短信的工作终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千万手机用户都在热盼着能尽快给扰民的“信骚扰”套上“紧箍咒”。

  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即将颁布

  长期以来,对于什么是垃圾短信,对发送垃圾短信行为如何具体界定,应如何处罚,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有通信专家指出,不少SP及短信群发公司正是钻了法规管理“盲区”,肆无忌惮地群发垃圾短信牟利。

  上月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其网站上宣布联合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起草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目前,该规定正在报批程序中。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该规定将对短信息服务和管理问题进行系统规范,并明确禁止发送违法内容和违规发送垃圾短信行为。该规定一旦出台,将为治理垃圾短信带来法律依据。

  据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将出台相关技术标准,从技术上给用户提供垃圾短信管理平台。相关部门已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设备和业务技术标准:《基于用户设置规则的短消息过滤系统技术要求》、《基于用户设置规则的短消息过滤业务技术要求》,希望从电信设备和电信业务入手给用户提供自我设置的垃圾短信管理平台。目前,该标准已进入审批阶段。

  手机用户:避免“信骚扰”有新招

  针对垃圾短信扰民问题,记者曾在网上做过调查,参与调查的近百位网友无一例外表示:大多数短信广告都是骚扰,只有极少数信息有用。不过在选择处理方法时,绝大多数人的应对都非常消极。90%以上的人选择“立刻删除”或“不管它”,很少有人要去“投诉”或“寻求法律支持”,选择“采取合理手段避免”的人就更少。一位网友的看法颇能代表大部分手机用户的想法:“也不知道是谁发来的,又没有搞人身攻击,也不用费那么多事儿去较真了吧。”或许,正是手机用户的这种消极态度给了垃圾短信更大的生存空间。

  不过,随着全社会对垃圾短信扰民问题的重视,市民在面对“信骚扰”时有了更多的办法。据了解,深圳市通信管理局正在协调移动运营商推广安装手机终端的防范垃圾短信息软件和硬件,使用户能自主确定是否接收相关短信息。目前,移动通信运营商正通过技术升级,主动增强用户主动屏蔽垃圾短信的能力,并推出了举报平台、“二次确认”、处罚违规企业等一系列举措来遏制垃圾短信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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