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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明确广电电信竞争关系,双方业务加速渗透
-新快报记者 陈学东 吴木鑫
“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周即将挂牌,人们期望中的广电总局并未整合入内。而于日前落幕的2008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览会(CCBN),广电系首次明确提到与电信系的竞争,则显得比往年更意味深长。
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在“主题报告会”上明确表示:“电信网与有线电视网争夺用户、争夺业务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必须妥善处理好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明确各自定位分工,发挥各自优势特长。”
在最理想的情况下,电信网、互联网和电视网本就该走向融合而不是竞争。可是目前,“广电有权、电信有钱”,这场融合将由谁主导仍是未定之数。
广电发力“新媒体”
在2006年的CCBN上,张海涛在主题报告会上的话题还是“广电系统要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他多次提及电信行业的改革和不菲收入,期待着广电系有一天也能获得同样的飞跃。而2008年的提法,已经换成了对等的竞争,“要拓宽发展空间”,也“要处理好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关系”。有专家认为,这一方面显示了广电渴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更重要的是广电或将成为新兴媒体的主导力量。
目前,我国网民总数达2.1亿,宽带网民数达1.63亿,移动电话用户数超过5.5亿户。互联网、手机等已成为人们获取资讯、享受文化娱乐服务的新渠道。张海涛说,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媒体的发展,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媒体,发展新兴媒体,拓展发展空间,抢占新阵地,抢占制高点。电台、电视台要成为新兴媒体发展的主力军。
在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原“信息产业部”被并入新的“工业与信息化部”,而广电总局仍将由国务院直接领导。不过,多位电信专家对此方案仍存担忧,专家陈金桥坦言,因网络层、内容层和技术层仍未统一监管,手机电视等融合业务仍可能有监管难题。有媒体则引用消息人士的话表示,信产部被合并后,三网融合业务或明确由广电部门主导。
不过,张海涛在当天的讲话中并没有明确这一点,他谈到竞争时表示,“电信网与有线电视网争夺用户、争夺业务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必须妥善处理好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而处理方法是“明确各自定位分工,发挥各自优势特长,依法严格管理”。
广电电信互相“进入”
其实,早在1月18日国家广电总局网站就挂出消息,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下称国务院“1号文”)。该文件规定,从今年2月1日起,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和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数字电视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同时,在符合国家有关投融资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包括国有电信企业在内的国有资本参与数字电视接入网络建设和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
对于发生这次转变的原因,原信息产业部科技司有关人士表示,广电方面在数字电视推进上的速度,使国家意识到必须改变以往那种缺乏竞争的状态,决定引进来自电信运营商的资金,来推进数字电视的整体转换。有业界人士认为,这可以大大推进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进程。其实,此前,杭州的电信、广电部门就曾共同合作,推进了当地的数字电视和IPTV业务的发展。
当然,对于广电总局来说,获得发展增值电信业务的许可,也为其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广电总局科技司有关人士表示,国务院“1号文”推动三网融合,对广电总局来说并非坏事。该人士认为,国内广电系统2007年的收入中有70%来自于广告收入和财政补贴,只有30%来自于有线电视网络和数字电视业务,而且数字电视业务还存在着很多弊端,如资本结构复杂等。
新博弈局面或将到来
当然,对于各地广电部门来说,数字电视和付费电视一直被认为是其除广告收入外的重要收入增长点,如果让“财大气粗”的电信运营商大规模进入,那么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进度大大推进的同时,广电部门的收入就面临着被分食的可能。
自2007年年底以来,有关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等将合并成“大部委”的传言一直在坊间流传。年初,国务院“1号文”允许电信、广电互相进入也在一定程度上让外界对此传言多了一份遐想。但是比较遗憾的是,在新调整结构中,未能考虑到信产部与国家广电总局之间网络管理职能的冲突,也就是说业界盼望的“三网融合”,仍然要等待对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署等部门的重组方案出台后才能解决。有专家推测,未来5年内,信产部和广电总局等部门的合并可能无法实现,电信、广电双方的业务竞争将在一段时间内一直存在。
有分析人士表示,在国务院“1号文”公布后,由于广电、电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互相进入对方原有的业务范围,双方的竞争可能导致新一轮的博弈。有广电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各地广电部门面临着较大的竞争压力,这些外部压力使得数字电视的发展初具规模之后,广电部门便越来越强烈地要求向传统电信网络和互联网领域拓展。但是与电信运营商相比,广电部门的财力显然限制了其与电信运营商在电信增值业务领域的竞争。
“互相进入就意味着互相竞争。”一位业界人士表示,在今后电信与广电互相竞争的过程中,不排除各自处于对文件的不同理解,出现新的博弈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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