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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新姿态(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 01:57 21世纪经济报道
IP电话进入争议 据有关专家透露,正在酝酿中的《电信法》草案(定稿)共15章,其中市场准入为关注焦点,其中规定,除基础电信业务继续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外,增值电信业务市场准入改为登记制。“如果将来实行登记制,有线电视运营商实现做ISP就没有问题,只要登记一下,就没有审批过程。”有广电业内人士称。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概念界定的问题,即广电方面认为IP电话是电信的增值服务,而电信方面有可能将此归为基础业务。很显然,广电与电信阵营关于竞争边界的争议和博弈还将继续。 在一些广电业内人士看来,张海涛的“广电要明确自己的分工定位”的表态,其实更意味着广电不会放弃自己的阵地。 歌华有线副总经理罗小布表示,今年1月颁布的“1号文”对广电运营商也是个机会。 在罗小布看来,广电要想在短期内达到电信阵营那样的规模是不可能的,即使达到了,其发展模式也不是健康的,其实广电完全可以走差异化生存的道路,那就是:“第一,让自己变成一个快速敏捷的企业。第二,开放自己,不要吃独食”。 有广电业界人士表示,其实广电以往一直在IPTV等业务上采取封闭的政策,而且在吸引社会资本方面也相对落后,各地的广电运营商也是一盘散沙,而且广电各层级之间在有线网络和广告收入上的争夺也很激烈,显然这不利于其快速发展。 “老老实实吃自己的饭,不让别人抢你的饭。”罗小布指出,广电要追求效率和创新,并在客户响应、服务品质等方面有所提高。 对于广电部分业务向电信阵营开放,罗小布认为并不需要太过担心。他指出,1994年美国就有与此类似的《电信法》,结果导致电信企业如AT&T依靠政策和资本手段大规模收购有线电视运营商,结果最终由于两种业务不同的竞争形态而结果最终又吐了出来,就像大象吃掉了蟒蛇消化不良一样。 罗小布由此指出,中国的电信运营商如果过度介入广电业务,也有可能像其美国同行一样犯两大错误:一是规模过大导致的官僚主义成本极高,二是因为吃独食而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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