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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全国最大手机贩黄案引发量刑之争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15:29 南方周末
![]() 人民网民意调查结果 来源:人民网
![]() 曾有10人被刑拘,但最后被指控者只有4人
点击量之争 此案曾以“全国最大手机贩黄案”之名见诸报端,而今民间称之为“北京艳照门”。 2007年5月,北京一家手机增值服务公司的数名员工,涉嫌利用手机网页传播黄色信息被警方带走。随后的调查发现,此前4个月内,该公司用以传播的28张艳照,统计点击量为25.3万次。 今年2月,北京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该公司4人共同犯有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并提出“被点击数达25万以上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相关司法解释。 因起诉阶段正值香港艳照门事件如火如荼,几位涉案年轻人的命运受到了社会关注。一些舆论担心,在这个当口,他们是否会成为杀一儆百的典型? 2月28日,此案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一审开庭。 28张涉案艳照(注:普通淫秽照片,非香港艳照门照片)被错落地打印在一张A4纸上。北京轻点万维电信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轻点公司)四名员工站在被告席上。四位被告人平均年龄28岁。 点击量成为控辩双方质证焦点。 检方指控,上述4人通过手机WAP业务传播淫秽图片,4个月内点击量25.3万,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无独有偶,这些年轻被告人的命运,也跟一个“年轻”的司法解释条款休戚相关。 2004年,点击量概念第一次进入司法解释,点击量被认为能有效量化淫秽物品传播范围和社会危害。 据本报记者了解,警方收缴的轻点公司服务器中,存有28张涉案艳照的访问日志统计。经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点击量共25.3万。 这是检方提起指控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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