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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重组方案:重要的是管制政策创新(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8日 19:50  财经时报

  日本政府的做法是:移动市场的用户占有率、利润占有率超过25%的运营商属于主导电信运营商,对其实施相对于普通运营商更为严格的管制,著名的NTT DoCoMo集团就在其管制范围之内。

  此外,韩国政府为了维持市场有效竞争,要求本国最大的运营商SK电讯市场份额不能超过50%,否则每天罚款10亿韩元(约80万美元)。SK电讯为此分阶段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减少并停止促销、广告;限制新用户入网等,终于在2001年6月底前达到了政府的要求。此后,韩国政府又通过单向号码携带等政策限制SK电讯的市场份额不能超过50%,以保持市场结构的相对均衡。

  由此可见,要建立一个有效竞争的市场,真正的突破点还是管制政策上创新,对市场份额进行直接管制并对滥用市场权力行为的重点监管,这样才能够真正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电信业重组已错过最佳时机

  我认为中国电信业重组的最佳时机是在2005年。

  首先,2005年的时候,中国电信业结构失衡的矛盾没有现在这么激烈,中国移动只是从整体层面上看比较大,还没有到现在利润超过其它几家总和的地步。

  其次,2005年时在全球范围看,第三代移动通信的商用化还在初级阶段。面对3G,所有运营商的竞争平台相对一致。

  还有,当时电信业基本上还是围绕电信本身展开竞争,而现在已经是围绕ICT(信息通信技术),围绕着整个信息化展开竞争。中国移动在新技术、新业务、融合式发展和战略等方面的战略,已明显超越其它运营商1-2年。即便此时再按当年的思路进行分拆整合式的重组,重组以后的公司如何才能够跟中国移动在一个较平等的地位上竞争?这个问题仍然很难解决。-(国家发改委体改所产业研究室主任 史炜)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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