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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垃圾短信亟待突破法律盲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 08:06  中国青年报

  人大代表建议制定不良信息治理和个人通信信息保护条例

  本报记者 刘世昕

  中国青年报  

  新年伊始,北京的赵先生用新的手机号码给朋友们发短信说,因为不堪垃圾短信遮天蔽日式的骚扰,他只得新买了一个手机号,朋友们要给他发短信的话,就用新号码,老号码还用着,但只能接打电话,他已经去运营商那里申请取消了老号码的短信功能。

  如今,只要你是手机用户,就难以绕开垃圾短信。据一家运营商内部人士介绍,现在有一些客户已经不堪垃圾短信的骚扰,要求运营商停止所有的短信服务。

  在刚刚结束的地方两会中,一些人大代表建议通过手机实名制等方式管住垃圾短信。

  李德锋等10名广东省人大代表近日建议,广东省政府可以考虑通过省人大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管理条例,强制规定在广东省境内的所有手机用户必须全部实行实名制。

  浙江省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浙江公司总经理钟天华建议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绿色网络联动机制,制定出台不良信息治理和个人通信信息保护的管理条例。

  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总经理何宁更是对媒体透露说,北京移动可能对神州行用户实行“手机实名制”的计划。

  目前管束垃圾短信究竟有哪些法律的盲区,相关法律的订立是否就能缓解海量垃圾短信的局面?

  垃圾短信治理遭遇法律瓶颈

  中国移动天津公司负责人闫五四向记者介绍说,垃圾短信主要有两种来源:一类是端口群发垃圾短信,包括SP(内容提供商)端口、集团客户行业端口和移动自有业务端口,另一类是手机间点对点群发垃圾短信。

  目前端口群发的垃圾短信,运营商管理起来比较容易,比如,天津移动在投资5000万元建立移动信息服务中心后就管住了SP,毕竟SP数量不多,只要有用户投诉,很快就能查到源头,而且现有法规对SP哪些行为违规说得比较清楚,判断是否违规也比较容易。2007年,仅天津移动就处理了110家违规的SP,关闭了29个SP短信端口,当年实现SP投诉量比2006年下降74%。

  现阶段垃圾短信治理的难点主要在点对点,也就是手机间的群发垃圾短信,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现行法律的不完善使垃圾短信的治理遇到了瓶颈。

  闫五四说,公民的通信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通信过程、通信内容涉及个人隐私,都是应保密的。就像我们寄信,邮局不可以拆看信的内容。短信也是一样,通信运营商无权检查短信内容。

  目前的做法是利用技术手段,对集中群发、发送条数过多等异常现象进行观察,并经政府授权阻拦。大多数运营商是对每小时发送量超过200条的点对点短信进行系统自动监控,但这种情况很被动,往往是已经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才发现,比如有消费者向运营商举报,运营商才能处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垃圾短信。

  还有另一个问题,目前有相当多的手机用户是预付费用户,比如神州行的用户,这些用户买手机卡时不用登记实名,这也给垃圾短信的发送者提供了空子,他们大量发送垃圾短信后把卡一扔就再也找不到人了,当监管部门发现异常开始追踪时,已经错过最佳时机了。

  业界认为,只有从立法上取得突破,对垃圾短信的治理有法可依,才能真正收到实效。为此,必须明确界定垃圾短信,明确执法部门权限及执法流程等。还有学者呼吁手机实名制,以便监管者顺藤摸瓜找到垃圾短信的制造者、传播者。

  浙江省人大代表钟天华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虽然已经投资几千万元整治垃圾短信,但还是不能解决问题。随着技术的提高,垃圾短信也在更新换代,让人防不胜防。因此,除了技术上建立绿色网络进行控制外,还需要管理上、制度上、法律上的支持,只有形成联动机制,才能更好地解决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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