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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漫游费强硬表态:运营商别再敲诈游客

  本报讯 欧盟委员会负责信息社会和媒体的委员薇薇安·雷丁2月11日在西班牙的“移动世界大会”上说,欧盟国家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必须在7月1日前降低漫游短信费和漫游上网费,否则欧盟可能出台新规定。

  欧盟某国的手机用户在欧盟其他国家旅游时,如果用手机上网或发短信,要交不菲的短信费和上网费,远高于在本国内要交的费用,而且到各国的漫游费不一。

  根据欧盟监管机构上月的一份报告,一个人在国内发条短信,费用在7美分到14美分之间,而用漫游手机到欧盟其他国家发条短信平均要42美分,还有的国家甚至高达73美分。

  漫游手机下载1兆字节的数据平均需要7.6美元,但漫游到波兰或卢森堡时,这一费用高达16美元。这意味着下载一首歌需要花约22美元,下载一篇文章需要花2.9美元。

  自去年9月实施手机通话漫游费限价后,欧盟委员会又将目光瞄上了手机在欧盟内漫游时的短信费和上网费。

  雷丁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的“移动世界大会”上对移动通信运营商老总发出强硬声音,要求他们别“敲诈”那些游客。

  她在会上说,在欧盟其他国家用手机发短信和下载数据不能比在家贵出那么多,欧盟不能接受运营商从“漫游消费者”身上赚20倍的利润。“最后期限是今年7月1日,基于市场报价,我们将在那天决定……是否需要出台新规定。”雷丁说。

  雷丁说,欧盟手机上网业务发展得不尽如人意,高额收费是祸首之一。她不反对移动通信运营商适当收取漫游费,但不能高得离谱。

  根据雷丁的建议,一条漫游短信应该只比本土短信贵3~4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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