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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勇龙
1月22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举行听证会,对《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进行公开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与运营商代表各执一词。一方面,消费者希望漫游通话费越低越好,甚至提议实现长话、市话和漫游通话收费统一;另一方面,运营商希望能够稳妥地进行资费下调,避免加剧电信业竞争失衡。
电信业是关系到国家战略安全的基础产业。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上,电信资费体制改革一方面要让人民群众享受到电信业快速发展带来的更多的发展成果;另一方面也要积极稳妥地分步进行。电信市场有效竞争格局的逐步建立有利于最终实现消费者和运营商之间的和谐共生。
降价方案就低不就高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表示,与以往由申请单位提出听证会方案不同,本次听证会由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牵头组织召开。
听证会上,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与管理研究所副总工程师何霞表示,降价方案的制定遵循了四个原则:一是降低资费水平,减轻消费者负担;二是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三是与现行电信业务成本和其他电信业务资费结构、水平相衔接;四是积极稳妥、逐步推进。
基于上述原则出台了降价的两个具体方案。降价方案一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按同一标准收费。不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后付费用户上限标准每分钟0.4元,预付费用户每分钟0.6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另外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每6秒0.07元。方案二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不区分是否占用长途电路,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差别收费,主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7元,被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3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何霞表示,方案一国内漫游状态下通话费上限标准平均下降了14.9%,方案二国内漫游状态下通话费上限标准平均下降了63%,但是后付费用户拨打当地电话的资费上限标准提高了每分钟0.1元。何霞认为,方案二在计算过程中依据“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三次进行了取低计算,这也保证了资费降幅较大。
消费者运营商观点迥异
站在不同的立场,消费者和运营商在此次听证会上观点迥异。消费者代表在普遍支持方案二的基础上,还提出了进一步的降价方案。而运营商代表则主要强调资费下调将加剧“一家独大”的竞争格局,明确反对实施方案二。
消费者代表、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戴崴的观点很有代表性。他明确提出“方案一幅度太小,不赞成;方案二降价幅度增加,但是还有瑕疵,希望加以修正”。同时,他建议“漫游通话费还有较大的降低空间,应该继续下降”。
此外,还有消费者代表希望能够实现长话、市话和漫游通话资费的统一。两位消费者代表——— 四川成都大面中学教师黎香友和辽宁沈阳佐臣咨询顾问有限公司首席顾问沈长征都持上述观点。消费者代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张严方进一步提出,应该在中国境内依据长话、市话和漫游通话资费统一的原则,不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每分钟收取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每分钟收取0.6元,各省市按最低套餐标准制定。
五家固网运营商和移动运营商都对此次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下调“表示理解和支持”。不过,中国联通和三家固网运营商都对资费下调将加剧竞争失衡表示担心。中国联通综合市场部副总经理丁铭明确指出,由于公司CDMA网络正处于高折旧期,因此不能承受方案二的降价幅度,认为“方案二将使弱势企业的竞争力减弱”。不过,公司可以接受“略高于方案一的资费调整方案”。
中国电信市场部副总监朱正武表示,漫游资费下调将对中国电信整体经营带来较大影响,固网运营商处于电话用户负增长的尴尬境地。他总结说:“无论采取哪种方案,都将加快业务向移动企业发展,加剧一网独大和一家独大的局面。”
对于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阚凯力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总的来讲,消费者毫无疑问认为降得越多越好,企业代表有保留,尤其有些企业明确表示超出承受能力,这体现了消费者和企业所处位置不同带来的态度不同。在目前条件下,确实有很多体制上的障碍,首先一点就是电信业到底是公益性还是营利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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