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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漫游费听证仍无定案(4)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 03:00  北京晨报

  场外连线

  中消协听证会代表戴崴:

  不赞成第一方案

  中消协参加听证会代表戴崴发表的意见主要内容为“不赞成第一方案,希望第二方案内容修改并消除瑕疵。”

  漫游费概念应通俗

  戴崴在参加听证会时发表的意见认为,国内漫游通话费的概念应当明确,通俗易懂,便于消费者理解。但此次听证会并没有对外正式解释国内漫游通话费的构成部分,造成社会上广大消费者的不理解,不明白漫游费、漫游建立费、漫游通话费、长途费的区别与联系。故希望能够通过方案对国内漫游通话费做出明确解释,此次调整的是何种构成,并将此次听证会议的相关信息公之于众。

  希望修改第二方案

  针对两种方案,戴崴表示,第一种方案中资费下降幅度很小,且计算复杂,与消费者要求相距太远,故中消协并不赞成;而第二方案虽比第一方案有所进步,但仍存在瑕疵,希望对方案内容进行修改并消除瑕疵。第二方案将国内漫游通话费与长途电话费进行捆绑,实行主被叫差别收费。主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7元,被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3元。但未说明如何调整主叫漫游地电话费用,实际调整后的0.7元比调整前的后付费用户使用该项通话高出0.1元,给消费者造成了不降反升的认识。中消协的建议将主叫漫游地电话费用上限标准单独说明,且最好不高于原来本地通话费上限标准。中消协还认为,国内漫游通话费仍有较大下降空间,希望能进一步降低。

  晨报首席记者 杨玉峰

  北京消费者代表张严方:

  建议取消漫游费

  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的北京消费者代表张严方,发表了三个结论性意见:

  方案不能保障消费者利益

  一是目前信产部提出的两种方案均不能保障消费者利益,对于当前市场实际资费竞争情况均无实际意义,甚至有可能使移动电信运营商借此机会变相涨价,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对此,建议政府部门实施监管。方案一,取消漫游建立费每分钟两毛钱,即将漫游费降至每分钟四毛钱,无任何实际意义。方案二考虑到了漫游时产生的长途费,算是一个进步,可是从资费水平来看,明显偏高。

  二是强制性漫游消费源于国内电信行业移动和联通“双寡头”垄断,尤其是中国移动拥有先天性的垄断资源,导致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取消漫游费,有利于中国电信正常竞争市场的建立,改变中国移动通讯市场目前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的局面。

  建议同时取消长途费

  第三,其实,移动电话资费改革的最终方向非常明显,专家设计的方案二中已经潜藏了长、漫合一的资费原则,从拥护“十七大”的惠民工程角度,从消费者期望的简单、透明的方案出发,建议同时取消一切漫游及长途费,确立中国境内(除港、澳、台)长、市、漫合一的资费原则,由政府确定收费上限,具体执行标准交由市场竞争来调节。 晨报记者 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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