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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专家详解手机漫游费听证方案(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 16:16  现代快报

  手机漫游时可能发生三种费用

  阚凯力说,例如北京手机用户到上海通话时,会产生本地通话费、建立漫游费、长途通话费三部分费用,在11日向社会公布的两种讨论方案,均对第二部分即建立漫游费完全取消。

  阚凯力说,建立漫游费即在上海和北京之间交换信息等过程产生的每分钟0.2元,向听证会提交的两个方案都对这部分的每分钟0.2元完全给予撤销。

  在取消了这0.2元之后,项目组专家一致认为其他两部分也有不合理的地方,必须予以调整。所以对漫游状态下的本地通话费与长途通话费,也进行了大幅度降低。

  首先是第一部分的本地通话费。方案二中所包含的本地通话费取消了后付费与预付费之间的区别,一律“就低不就高”,采取每分钟0.4元作为上限标准。同时,在漫游状态下的本地通话费也引入了“单向收费”概念,所以漫游状态下接听电话的本地通话费一律免收,而只有在主叫状态下其上限标准才按每分钟0.4元规定。

  其次是第三部分的长途通话费。漫游状态下的长途通话费现行标准不合理之处在于“就高不就低”。只要消费者不加拨IP前缀,或是处于接听状态,就按照最高标准收费,这是很不合理的,所以项目组专家尽可能地向IP电话标准靠拢,长途通话为每分钟0.3元。

  因此,按照方案二,北京用户到上海后,不管与国内哪个地方用户通话,主叫一律每分钟0.7元(本地0.4元+长途0.3元);被叫一律每分钟0.3元(长途0.3元)。

  而以前的长途通话有大量不合理的地方。例如北京手机用户漫游到了上海,上海朋友用座机打给北京手机用户,上海的固定电话运营商看到这个手机号码是北京的,就把上海朋友的电话转接到了北京,从而向朋友收取相应的长话费;而北京的移动运营商又把这个上海来话转接回已经在上海的手机上,这样又向北京用户收取了一份北京到上海的长话费。这样,本来完全不应该发生长途通话费的情况反而出现了往返两个长话费,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很多消费者表示,不清楚手机漫游费的成本,也不清楚是不是应该收取这项费用,那么,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又是怎么做的呢?

  中国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仵继东常年出差澳大利亚,他告诉我们,澳大利亚无论在哪个城市都是不收取漫游费的,在哪儿接听电话也都不要钱,但是不同的城市之间打手机是要收取长途费的。和澳大利亚相仿的还有欧洲的大部分国家。而在美国,不仅漫游费不收取,连国内长途费也都不收。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 阚凯力说, 国际上一些国家的做法,他们实际上实行的是同网同价,也就是说我一个手机在国内无论到什么地方,价格都是一样的。

  但是专家也表示,目前我国还不存在完全取消长途通话费,实现同网同价的条件。

  在和我国相邻的印度,尽管收取漫游费,但在去年2月政府出台漫游费限价政策之后,最低漫游费约合人民币每分钟一角七分钱。在日本,虽然也存在漫游费,但都是通过资费套餐的形式来收取,因此也比较低。

  专家表示,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水平不一样,到底收不收漫游费,无法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横向比较。但可以肯定的是,漫游费几乎是没有成本的。手机漫游不过是在漫游地和注册地之间,传送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的简单信息。前些年,考虑到东西部在网络资源、用户数量和资费竞争上差距,政府部门提出了收取国内手机漫游通话费。但通过多年建设,我国已经拥有世界最大的移动通信网络,不仅覆盖率遍及几乎所有的行政村,在网络质量上也以0.33%的掉线率超过了欧盟发达国家。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益理应带来通信成本的大幅降低,消费者也应当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据央视《新闻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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