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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讯贿赂门后期待中国版《反商业贿赂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 15:23  《数字商业时代》杂志

  采访·撰文=高明亮

  从德普、IBM、富士施乐,到立邦、西门子、家乐福和朗讯,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商业贿赂现象层出不穷。不久前美国证监会公布的文件显示,从2000年到2003年,朗讯公司出资邀请近1000名中国电信行业的高管赴美国或其他地方旅游,为此花费超过1000万美元。朗讯也因此被罚250万美元。

  透明国际大中华地区及南亚区事务专员廖燃表示,跨国公司在中国行贿并非孤立的现象,而是它们在全球行贿策略的一个部分,有的当事人甚至表示:“在中国,你不贿赂就根本拿不到订单”。

  因此,出台中国《反商业贿赂法》就成为了以清理中国商业环境为目的的更迫切更现实的期待。

  世界性难题

  针对近年来朗讯等跨国公司频发商业贿赂丑闻的现象,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华强表示,其中既有市场普遍性的原因,也有我国特殊性的原因。

  普遍性是由资本的本性决定的,利益的驱动使它不会轻易放过可以获利的商业机会,尤其是在中国这个前景广阔的市场里;特殊性是由我国改革开放特定历史阶段的国情决定的,那就是市场经济的不成熟。正是基于这一点,国内也有人对朗讯表示同情,认为它是潜规则流行环境下的牺牲品。

  “毫无疑问,朗讯的商业贿赂并非特例。一方面,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前的1977年,美国颁布了《海外反贿赂法》;另一方面,类似现象的存在是一个世界性的弊端。”张华强态度坚定。

  联合国就伊拉克“石油换食品”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其间有66个国家的2200多家公司为获得伊拉克石油合同,共向伊拉克官员支付总额高达18亿美元的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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