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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游费上限听证会专家推荐方案二 引入单向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 00:50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针对备受关注的“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听证会一事,参与制定该方案的北京邮电大学阚凯力教授近日做客新浪聊天,同时在聊天后对其观点进行了一些补充。

  他表示,听证方案出台之前对成本进行了大量测算,两个方案都对2毛钱/分钟的漫游费完全给予了撤消,方案二大打“擦边球”,在各种可能性中“就低不就高”,并强制性地引入了单向收费的概念。这样,在不直接改变国家对本地通话费上限标准和长途通话费上限标准的条件下,这次的方案已经做了最大的努力。

  澄清漫游收费的概念和组成

  此前,信产部和发改委公布了手机国内漫游费听证方案后,引起轩然大波,许多媒体和消费者指责两个听证方案“看不懂”。为此,阚凯力详细解释了漫游状态下的资费由以下三种费用的构成:

  第一部分是漫游状态下的“本地通话费”。以在北京注册的手机到上海漫游为例,一个费用是手机在上海通话,必然要占用上海移动运营商的网络,这就是漫游手机在上海的“本地通话费”。目前的上限标准,对后付费用户是每分钟4毛,而预付费用户则是每分钟6毛。

  第二部分是北京的手机到了上海之后,上海的移动运营商看到这个号码不是自己的,需要向北京的移动运营商进行查询。北京的移动运营商在查询自己的数据库之后对上海进行回复,并通知上海方面可以提供服务,这是一个建立漫游的过程。这一部分费用电信业内把它称作“漫游费”,每分钟2毛。

  第三部分就是北京的手机到了上海之后打电话或接电话,一般都会发生长途电话的业务,即方案中所说的“占用长途电路”,也就会有相应的长途通话费。目前,除非用户拨打IP前缀(如179XX),长途通话费的上限标准为每6秒7分,即每分钟7毛钱。

  阚凯力说,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已往信息产业部和电信运营商的文件和资费标准中,都把以上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合并称为“漫游通话费”。这样,现行“漫游通话费”的上限标准,对后付费用户是每分钟6毛(4毛加2毛),而预付费用户是每分钟8毛(6毛加2毛)。但是,很多媒体和消费者对“漫游费”和“漫游通话费”没有加以区别,习惯上把“漫游通话费”简称为“漫游费”,才导致了许多人对这次听证会究竟是要“降低”还是要“取消”漫游费的误解。

  阚凯力又进一步解释说,把以上三部分加起来,用户在漫游时每分钟的话费一般高达每分钟1.3元(后付费用户:4毛+2毛+7毛)或1.5元(预付费用户:6毛+2毛+7毛),而且一律是双向收费,比近年来本地通话费大幅度下降后的收费高出近十倍,引起了所有消费者的强烈不满,这就是政府这次下决心降低漫游收费标准的直接原因。

  两个方案都取消了漫游费

  阚凯力说,漫游收费中的第二部分,即每分钟2毛的“漫游费”,确实没有成本依据。漫游的建立不过是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在北京与上海的交换机之间交换的数据信息而已,其数据量与话音相比微乎其微,可以说成本接近于零。所以,这次所提出的两个方案对这2毛钱都完全予以取消。

  因此,这次听证会的“方案一”,就是取消了这2毛钱/分钟的“漫游费”,而其它收费维持现状。去年六月信产部在网上征求意见时,大多数用户要求漫游通话费的上限标准与本地通话费的上限标准一致。在取消这2毛钱后,就使漫游状态下(北京的手机到上海)的本地通话费上限标准(4毛或6毛)与用户手机注册地点(在北京本地)的本地通话费上限标准(4毛或6毛)一致了。因此可以说,“方案一”已经实现了大多数用户的这个要求。

  阚凯力同时透露,但是在取消了这2毛钱/分钟的“漫游费”之后,方案的项目组成员一致认为,其他两部分也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应该予以调整。所以在“方案一”的基础上,“方案二”又对其它两部分也进行了下调,这就是“方案二”的出台背景。但是,因为这次的听证会不涉及本地通话费和长途通话费的上限标准,所以在不改变这些标准的条件下,项目组又尽最大可能使“方案二”比“方案一”下调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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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漫游收费的概念和组成
·本地通话费:方案二强制性单向收费
·长途通话费:方案二向IP电话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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