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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公布了两套手机漫游费上限标准调整方案,将于本月22日提交听证会讨论。届时,漫游费上限标准调整方案将敲定最终版本。在经过漫长的铺垫后,这一争拗不休的事件也将达到高潮。
据悉,提交听证会讨论的两套方案均提出,取消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但在漫游时产生的长途费上给予了不同的处理。两套方案均是信产部、发改委委托研究机构提出的。参与方案制定的有关专家表示,方案一主要是考虑到消费者普遍希望漫游费能与本地通话费水平一致;而方案二则是为了让漫游费计算更加清晰、简便。
但这两套方案似乎并没有让消费者满意,主流舆论仍要求“取消漫游费”。去年5月信产部组织的手机漫游费调查显示,在网上接受调查的近3万名手机用户中,64%认为异地漫游通信费应该与本地相同,即应取消手机漫游费。
近日,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江宪律师表示,如果手机漫游只是虚拟服务,那么漫游费就应该取消;如果确实是投入成本的服务,那么就应该看成本和价格之间的关系,看价格是不是合理,讨论如何合理收费,让消费者得到更多的实惠。他同时表示,不排除要求提出新方案的可能。
但有专家指出,部分消费者、听证会代表甚至消协都没有搞清楚,听证会所要讨论的只是漫游资费的上限,并不等于运营商实际执行的漫游费。实际上,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手机国内漫游资费已经低于这两个方案,例如移动的12593、联通的10193和一些商旅套餐。
两套听证方案
方案一:
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按同一标准收费。不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后付费用户上限标准每分钟0.4元,预付费用户每分钟0.6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a的,另外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每6秒0.07元。
方案二:
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不区分是否占用长途电路,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差别收费。主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7元,被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3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方案比较
方案二相对更低
剖析两套听证会方案,区别主要在于主被叫是否按同一标准收费——第一套方案相当于在目前的资费模式下,取消漫游接入费,简单将上限标准降低两毛钱;第二套方案则将国内长途通话费融入其中,并且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
根据方案一,消费者在国内漫游,不论是主叫还是被叫,其漫游通话费上限都与本地通话标准资费持平,分别为每分钟0.4元(后付费)和每分钟0.6元(预付费)。针对不同的呼叫类型,相比原先标准的下降幅度最低为13.33%,最高为33.33%。
按照方案二,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长途通话费,新的上限最大下降额度是每分钟1.2元。针对不同的呼叫类型,降幅从46.15%到80%不等。
所谓“取消漫游费”的直接结果就是方案一,但漫游时的高资费状态并没有改变。相比之下,方案二的总体资费在大多数时候更低。方案二的被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3元,远低于原来的资费。而拨打电话时,仅主叫漫游地用户时资费偏高,其他时候都低。如果最终确定的漫游资费比方案二还低,则必然会出现价格倒挂,例如漫游打长途比在本地打长途还低等不合理情况。
不过,第二个方案仍有明显不合理之处。例如,后付费用户执行第二套方案后,漫游地主叫每分钟0.7元,如果是呼叫漫游地用户,其资费明显高于方案一的每分钟0.4元,也高于现行资费上限。方案二为了简化,将漫游地本地和长途混在一起,实际上也限制了漫游手机呼叫本地电话,对运营商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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