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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 郑平
2008年新年伊始,信产部和发改委就于1月2日发出公告,宣布将在1月下旬举行手机漫游费下调听证会,用户企盼已久的手机漫游费下调已拉开序幕。
然而,应邀出席听证会的四方代表中的政府和运营商一直保持沉默,另外两方学者和消费者争论不休:手机漫游费成本是否为零?漫游费是否应该完全取消?无论如何,这都表现出消费者对电信资费的定价权和知情权有着前所未有的要求。
流言止于智者,或许,促进行业透明化才是消弭“民愤”最为有力的手段。
现实手机漫游费十年难降
双向收费、手机漫游费以及名目繁多的各种资费套餐曾被消费者共同推举为电信业最不合理的三大收费。为此,从去年4月起,信息产业部开始将工作重点放在对上述问题的调整上。据信产部公布的数据,到2007年年末国内已有超过一半的用户享受单向收费,资费套餐也减少了80%以上,唯有手机漫游费这块坚冰迟迟不肯融化。
据电信专家阚凯力介绍,我国现行的手机漫游费标准最初制定于1995前后引入GSM网络之际,比信息产业部成立的历史还要悠久。当时只有后付费一种套餐“全球通”,手机漫游费规定为0.6元/分钟。当后付费品牌在1999年问世时,手机不能漫游。2001年允许预付费品牌漫游后,漫游费设定为0.8元/分钟。次年中国联通引入CDMA网络后,继续沿用GSM的收费标准。
由于现行手机漫游费的实际收费构成为:“手机漫游费+本地通话费/长途通话费”,以0.07元/6秒的长途通话费时计算,后付费用户和预付费用户在漫游状态下每分钟的实际通话费分别为1.3元/分钟和1.5元/分钟。
如果以1995年我国引入GSM网络计算,现行的手机漫游费标准至少已有10年时间没有发生过变化。
从2005年开始,信产部决定放松对手机漫游费的管制,改漫游费定价制为上限制,允许电信企业自主向下浮动,运营商纷纷以套餐等形式下调漫游费。2007年4月,信产部出台政策称,将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下调国内漫游费价格上限。当年5月至7月,发改委与信产部向电信企业、研究机构征求意见及上限调整方案,并进行成本监审,但并未在预定的2007年12月公布上限调整方案。
监管部门迟迟未行动,但运营商对市场触觉却十分灵敏。去年以来,各地运营商已通过套餐的形式大幅下调漫游费,手机用户已实实在在享受到了优惠。
其中广东移动和上海移动推出的12593漫游优惠干线服务,实际漫游费低至0.39元/分钟,比现行的漫游费上限降低70%以上。
交锋手机漫游费是否应该取消?
1月2日,本月中下旬即将召开漫游费上限调整听证会的消息迅速点燃了各方的热情。手机用户通过各种渠道表达降低甚至取消手机漫游费的愿望。
根据信产部和发改委公布联合发出的公告,即将举行的听证会将邀请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有关部门代表共四方代表出席,其中5名消费者代表将由北京、上海、湖北、四川以及辽宁地方消费者协会推举产生。
北京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认为,目前手机国内漫游费过高,资费项目设置不合理,是广大消费者多年来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北京市消协对此问题的态度十分明确,即取消手机国内漫游费。
四川候选代表之一廖冰虹也十分坚决地表示,如果作为四川消费者代表参加听证会,将直接提出取消手机漫游费,而不是讨论漫游费降多少的问题。
根据网易近日发起的网络民意调查,超过99%、共40987名受访者认为应该立即取消手机漫游费。新浪网的网络调查结果也显示,94%的受访者认为,如果不能彻底取消,手机漫游费应当低于0.2元/分钟。
在全民对手机漫游费一致喊打的大趋势下,近日有另一些电信专家表示,反对在现阶段取消手机漫游费,否则漫游费承担的宏观调控作用就无从填补。
资深电信观察家项立刚表示:“我是反对取消漫游费的,道理很简单,漫游费还有很大程度上管理功能,通过经济的手段进行管理和调节,一直是管制部门进行市场调节的一个重要手段,我们管制部门不能图一时之快,放弃这个管制手段”。
学者杜碧玉也认为,我国目前两极分化严重,东西部差距较大,人均收入严重不均。“如果简单地取消漫游费,必然会相对引起本地通话费的提高,不利于消除两极分化,结果导致低收入者为高收入者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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