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漫游费上限标准有望降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 15:38  新民晚报

  两部委拟1月中下旬召开听证会

  本报北京今日电 (驻京记者 杨丽琼) 记者昨天下午4时从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办获悉,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发出公告,拟于1月中下旬在北京召开听证会,对两部委委托研究机构提出的“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进行公开听证。

  公告称,本次听证会代表由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有关部门代表构成。其中消费者代表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方案》将于听证会材料送抵听证会代表后公布。

  根据信息产业部的定义,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是指手机用户离开其归属本地网,在国内其他本地网使用手机时发生的基本通话费。目前我国对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最高上限管理。现行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为:预付费业务每分钟0.80元/分钟,其他为每分钟0.60/分钟。除套餐外,移动和联通两大运营商目前都按最高上限收取国内漫游通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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