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关于同意将泰州市海陵区列为信息产业部城乡统筹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的批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 11:59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网站
你厅《关于申请将泰州市海陵区列为国家城市信息化试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泰州市海陵区列为信息产业部城乡统筹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把“和谐海陵”城乡统筹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列为信息产业部城乡统筹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项目。
二、泰州市海陵区作为试点单位,要按照坚持科学发展、着力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满足群众需要为出发点和归属,根据信息化推进司、江苏省信息产业厅、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和泰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拟定的《关于共同推进“‘和谐海陵’城乡统筹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的合作协议》,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覆盖泰州市主城区各社区、镇街、村居的公共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城乡统筹社区综合信息服务,探索为老年人、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等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服务的新途径,推动城乡社区信息服务市场的形成,对推进城乡统筹信息化进行有益的探索。
三、你厅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完善试点方案和试点项目,探索社区信息化的思路和方法,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 四、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望及时告我部。 联系人:信息化推进司 梅扬、孙燕 联系电话:(010)68208246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