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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发布公共信息将受规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 11:15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综合消息 据《新京报》报道, 北京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手机短信息发布公共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以市政府名义通过手机短信发布非应急类公共信息或工作性信息,均须经主管副市长批准后,由发布部门通知相关通信运营公司安排发布。 通知还规定,对通过手机短信息传播和散布谣言并涉及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管理,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市通信局及相关通信运营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需公开辟谣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报主管副市长批准后,可以通过媒体公开辟谣。 如何不让谣言惑众(快评) 吕绍刚 手机短信凭借“点对点”的传播特性,使得人人既是信息接收者,又可以是信息发布者。技术往往是把双刃剑,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可能存在危害。从“海南香蕉有毒”、“太湖水致癌物超标200倍” ,到“北京病猪肉流行”,谣言手机短信对社会生产生活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在这些事件中,手机短信的便捷、迅速,加剧了谣言传播的广度和深度。难怪有网友发出这样的感慨:“真理还没有穿上鞋子的时候,谎言已经走遍了全世界。” 短信虽小,却提出了一个信息安全管理的大命题。作为政府部门,如何不让谣言惑众,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固然是当务之急,但尽快建立公共危机的应急机制、保证政府与公众间的信息畅通同样重要。面对一些公共危机,有关部门不能遮遮掩掩,要该解释的解释,该澄清的澄清。归根结底,就是要相信公众,向他们及时发布客观、权威的信息,让“大道”消息管住“小道”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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