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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机一个月就过保修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 11:5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刘慕华、马骏) 日前,沙田周先生买的一台名牌手机,使用了不到一个月,发现手机出现故障,送到该品牌手机的售后服务中心维修,却被告知手机已过保修期,不能享受“三包”服务。

  售后服务中心:过了保修期

  据周先生介绍,这部手机是在商家促销活动的时候买的,打完特价之后才1350元,当时觉得便宜,所以才买了。哪知道买回家不到一个月,就出了问题。

  可当周先生把手机按惯例送到该品牌手机的售后服务中心维修时,却被告知手机已过保修期,需要周先生付费才能进行维修。周先生找回商家,商家同意由本店给予保修,但却无法送到售后服务中心保修。

  消委会:商家无法举证则要承担退换责任

  

东莞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表示,周先生无论是以正价或促销优惠价购买的手机,都同样按谁销售谁负责的“三包”原则,承担退、换、修的第一责任人肯定是经销商。其次,周先生的手机被告知“超出保修期”,据行内人士透露可能有3个原因:一是串号被“水货”手机套号;二是经销商造假,提前向客服中心登记了售出资料;三是经销商私下偷换了手机的主板。

  “当然也不排除其他的可能性,但刚买的手机在客服中心被查证‘超保修期’情况,这样手机很可能有问题,消费者必须向商家追究原因。如果商家无法举证自己无过错的话,则要承担退换责任。”邓国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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