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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人为损坏修好后可否享受三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 16:01 深圳特区报
手机人为损坏修好后可否享受三包 律师认为:本案例中主机不再属于三包范围,但电池、充电器等有保修期限 【典型案例】 申先生近日向市消委会反映,今年6月他在南山某电器商城购买了一部价值3000元的手机,当时商场承诺非人为损坏整机可保修一年。8月份,申先生不小心将手机显示屏压坏,送到维修点付费维修。修理好后,维修点工作人员告诉申先生,由于手机已人为损坏过,所以整个手机都不再享受三包。申先生认为虽然自己损坏了屏幕,但是没有损坏手机其他地方,整个手机因此不再保修是不合理的,该商场有权这样做吗? 【律师点评】 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杜艳芝律师点评: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八条,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其附件电池保修期为六个月、外接有线耳机为三个月、充电器为一年。在本案例中,商场承诺整机保修期为一年符合法律规定。 前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实行三包,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四)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在本案例中,消费者申先生未正确使用手机导致显示屏被压坏,显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申先生手机主机不再属于三包范围,但因手机电池、充电器等附件有其自身的保修期限,因此,商场对整个手机不再承担保修义务是不合理的。 【市消委会提示】 一、三包规定中有明确提到,所谓的三包只是针对产品本身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才能享受到内容中规定到的保障。所以,消费者日常使用手机等电器产品,应注意轻拿轻放,小心使用,避免碰摔,放置环境保持干燥。避免因人为不小心,而造成手机损坏,而失去享受三包的权利。 二、当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切勿自行拆开或私下拿到非品牌指定维修点修理。应及时和购买商店或维修点联系,把机器送到正规维修点修理。 三、每次进行维修后,要求维修人员在发票或保修卡上做好维修记录,对维修的时间、内容填写清楚,修理人员签名等。 四、如果双方就产品质量问题出现异议时,千万不要将产品交给经营者,或者是产品的特约维修点检测、鉴定,而是将产品送法定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 作者:饶洁 熊汉东 黄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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