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小灵通用户状告网通滥发信息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 01:15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原告李某称被告中国网通多次错收电话费一百余元且经常收到色情信息及语音服务,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中国网通告上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多收话费,并赔偿误工损失等费用,做出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因李某未能提供证据,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原告李某诉称,原告系被告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小灵通业务的使用人,自2006年9月开始使用该号码,原告发现被告多次错收并多收电话费157.5元,且经常收到色情信息及语音服务。发现上述问题后,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解决,支出了投诉话费、交通费、打印费,并造成误工损失2828.7元。现起诉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多收话费315元;赔偿投诉话费3.15元、打印费120元、误工损失2828.7元;要求被告就其提供黄色信息的行为书面道歉;要求被告未经授权不得为第三方代收费用;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被告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辩称,被告公司在提供通信服务过程中不存在多收、错收信息费的情况,也从未向原告或支持其他单位向原告发送黄色或色情信息。根据相关规定,被告公司有权直接受委托人委托向客户代收费用。因原告起诉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故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0月9日原、被告签订

小灵通业务服务协议,原告使用被告提供的小灵通套餐业务。被告依照小灵通业务服务协议约定向原告收取了相关费用,在被告提供的费用清单中,原告未能确定被告错收费用项目。费用清单中记载原告使用的小灵通号码曾拨打98288822SP信息服务,根据北京创富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98288822系该公司“夺宝奇兵”业务,该公司委托被告向使用该业务的用户代收信息费。原告使用的小灵通号码曾于2007年1月向991688自行订购娱乐E族业务,991688的原经营者为河北通信银河信息网络公司,该公司已于2007年3月16日注销,现该号码已转归中国网通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小灵通业务服务协议符合法律及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该协议应认定合法有效。原告在使用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为其提供的小灵通号码后,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向其收取。现原告未能提供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错收、多收其通信费向其发送黄色信息的相关证据,故对其要求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双倍返还多收话费、向其书面道歉的主张不予支持。原告使用的小灵通号码曾拨打98288822项下的SP信息服务,网通的收费行为属于代收,并非实际收费人,并未获得利益,其行为并无不妥。原告要求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未经授权不得为第三方代收费用的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其他赔偿要求因原告无法证明被告在履行电信服务合同中存在过错,亦不予支持。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走进城市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